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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1 / 2)

第250章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今天早上是张先亮的讲座。

iwp为每位来访的作家都安排了讲座,张先亮在所有来访作家中年龄最大,作为尊重,第一个出场讲座。

早上起床,张先亮几开始准备,穿上白衬衣蓝裤子,显得正式。

方明华在边上看着对方。

“张大哥,今天要穿这么正式?”方明华笑着问道。

“呵呵,你不知道,明华,今天除了咱们来访的作家,还来了爱荷华大学的帅哥美女,当然要注意形象。”张先亮对着镜子边打领带边回答道。

方明华听了一笑,没说什么。

据传闻,张先亮才华横溢但人也很风流的,绯闻女人不少。

你别说,虽然年近五旬戴上金边眼镜,一枚风度翩翩老帅哥形象。

今天的讲课并没有在爱荷华大学,而是一家叫做草原之光书店。

不过张先亮刚刚开场白结束,会场上就出现一点骚动。

这里是爱荷华城的地标书店,后世曾经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世界十佳书店之一。

黑人青年大声说道。

坐在后排的方明华听了也微微皱起眉头。

正因此,大草原之光书店得以借着本地的文学地利扬名立万。

全场顿时有些骚动。

虽然草原之光虽然开在人口只有区区六万的中西部小镇爱荷华城,但由于镇上的爱荷华大学拥有全美排名第一的原创性写作专业以及所参与的在全美独树一帜的“国际写作计划”,在这个跟哪儿都不搭界的中西部小镇里,作家、诗人、文学教授的密度居然高到了令人犯晕的地步。

不过今天书店没有朗诵会,而是在二楼大厅里进行一趟讲座,听众除了来访的作家,还有爱荷华大学创意写作班的学生,白人黑人都有。

大草原书店有两大特色,一是文学图书,收得相当齐备,只要是在美国出版的,在这里基本都能找到,诗集的货源尤其充沛,因为好几任美国桂冠诗人都曾经在爱荷华大学厮混过,这儿算是美国诗歌的一个小摇篮。

“女士们、先生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写小说的辩证法》。

突然有个黑人青年站了起来,问道“张先生,请允许我问你一個问题。”

丽莎犹豫了下,还是如实翻译出来。

经过丽莎翻译后,张先亮面带微笑说道:”请讲。“

“doyouchesealwayskeepawhip?”

主持人是iwps一名员工,他先向大家介绍了张先亮,包括他的作品,会场上响起一片掌声。

第二大特色就是无穷无尽的朗诵活动,在中国只知道诗人出了书偶尔做做诗歌朗诵,可是在这儿,据听说什么文类都能拿来朗诵,小说、诗歌、散文、游记、科普、政论……凡是能印成书的,都能在这里有模有样地“朗”一把。

张先亮英语水平不高,没听懂对方的意思,就把询问的目光投向站在旁边的丽莎。

方明华和张玲坐在后排,只见张先亮风度翩翩走向前面的临时准备的讲台,旁边站着丽莎——作为张先亮讲座的翻译。

“你们中国人在国内是不是都留着辫子?!”

张先亮一听,一下子也愣住了。

他没想到对方会问这个问题。

刚准备开口回答,黑人旁边又站起来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他大声说道:

“雷金纳德,你错了,现在的中国人应该是一群蓝蚂蚁!”

场上哗然。

张先亮脸色大变,立刻大声反驳:“你错了,现在的中国根本不是你们说的那样!”

丽莎赶忙翻译过来,那个叫雷金纳德的黑人大学生却耸耸肩。

“张先生,请不要激动,书上就是这样描写的。”

张先亮那个气啊

真不知道这两个老外青年到底是真的是无知还是故意?

主持人一脸微笑,似乎并没有制止的意思。

自由讨论嘛。

这时候,突然从后排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位雷金纳德同学,我曾经看过一本美国人写的小说。”

大家闻声过去,只见是一个东方年轻男人。

方明华。

方明华说的是汉语,他向丽莎点点头,示意翻译成英语,丽莎立刻照办。

“书中一段是这样描写的:汤姆还穿着拍卖时穿的那身衣服,上好的呢子制服和洗得笔挺的衬衫,脚上是擦得锃亮的皮靴。西蒙简洁地命令道:“站起来!”汤姆站了起来。“把硬领巾解下来!”汤姆依从地去解领巾,但戴着手铐不方便,西蒙便粗鲁地将硬领巾从他领子上一把扯下来,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雷金纳德同学,黑人是不是都是这样子的?!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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