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就先说这么多吧。你可以把我的话如实转达给林总。至于林总怎么拿这些信息要到钱,看林总自己的谈判策略了。”
当晚,沈明烛收到消息,林宝兰要到了整整三百万投资,算是超额完成任务。
剩下的事沈明烛帮不上忙,干脆回了自己的家——淮海省秀丽市。
这是一座靠近东海的城市,有便宜又新鲜的海鲜可以享用。
这日沈明烛特意起了个大早去买菜,再回到自己租的小单间里做起了午饭。
总算告别了一堆麻烦的人和事,他想好好享受这段独处的时光。
这样一来,他才能在去下个副本《木偶戏》时,心情不至太过不好。
沈明烛眼睛看不见,做不了太复杂的菜,不过是把小黄鱼、扇贝蒸熟,再淋上热油、买来的成品蒜泥以及生抽。
至于素菜则更是简单了,水烧开,把白菜放进去略煮一下,再拌上沙拉酱就可以了,爽脆又可口。
吃完饭,沈明烛洗了碗,收拾了桌子。
之后他走到桌案前,打开抽屉,从里面摸出三支香点燃,插在了香炉里。
香炉正对着的地方放着一张遗像,是沈明烛的师父五谷散人的。
旁边其实还放着另一张勉强可以称之为遗像的照片,不过那上面没有人的照片,只有“吴寸心”三个字,是个类似于牌位的存在。
牌位旁还有一个颇为巨大的金坛,里面放的则是喜媚和灵灵的尸骨了。
当然,灵灵现在已被他改了名字,叫做了火火。
沈明烛算了算,三支香不够,干脆又多点了几支,然后他拖来椅子,坐到了桌案边。
抬起手,沈明烛摸到了左手手腕上的藏魂囊。
把锦囊开了口,他咬破食指放了一滴血进去,之后火火从锦囊里钻了出来,在沈明烛面前现了身。
窗帘是拉着的,即便是大白天,火火出来也没什么要紧。
看到她这只鬼,沈明烛丝毫不觉得害怕,反倒是高兴。毕竟这会让他错觉自己其实没有瞎。
只不过此刻火火的灵体看起来很苍白,呈半透明状,像是随时能化作随风而逝的青烟。
从前她靠石桥古村墓地的风水阵而活。自从沈明烛把她的金坛从墓地里挖走,她就变得越来越虚弱了。
现在得靠别的方法来养她。
沈明烛拿出一张紫符,以血画符咒,烧给了火火。
不多时,火火的身体变亮了许多,当即眼睛亮亮地看向沈明烛。“妈妈!谢谢你把我叫起来!一个人在漆黑的地方睡觉好无聊的!我想陪着妈妈玩儿!”
沈明烛板着脸问她:“叫我什么?”
火火撅了个嘴,好像有点不乐意,但还是改了口。“爸……爸……”
沈明烛听罢微微一笑。
因为这个称呼,他好像对火火生出了某种责任感与期待感。
在他年纪还小的时候,他想过要学很多东西,完成很多梦想,甚至考虑从事科研。
可后来这一切都因为眼睛看不见而夭折了。
沈明烛对师父做出过承诺,不会靠算命、捉鬼一类的事情赚钱谋生。
在辞职参加《玄学真人秀》之前,他的职业是盲人软件设计师,他的工作不涉及具体编程,主要做的是产品经理的活。
沈明烛一直在认真学习,高三的时候也去了专门为盲人准备的考场,用特殊的试卷答了题,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科研、或者别的梦
想,他没有办法实现了,但在无人知晓的时刻,他还在学自己专业学科外的知识。
他学得很杂,理论物理,高等数学,文学历史等等都有涉猎。
不过他学得不算快,也不算深。毕竟他看不见,对于很多东西只能纯靠想象,并且找不到人讨论和指教。更多的时候,对于这些事情,他羞于启口。毕竟其他人多半会想——一个瞎子学这些东西,能干嘛呢?
学那些东西能够干什么,沈明烛其实也没想过。
他似乎只是单纯地不想因为眼瞎这件事,在学习这件事上落了其他人的下风。
他只是告诉自己,其他正常人能学的东西,他也能学。
现在他把同样的思维放在了火火身上。
做了鬼又怎么样?
她还是可以学习的。
火火看得见,能比自己学得快。
再说了,她尽快学一些东西,也好在下个副本帮自己的忙。
思及于此,沈明烛快速打开电脑,用语音指令搜索起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本,然后把火火叫过来。
“我不是叫你出来玩儿的。你看看这个,能不能看懂。对了……你识字吗?”
火火偏了个脑袋,问他:妈……爸爸,什么是‘学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