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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节 震撼(1 / 2)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先起修炼了一会儿,接着练了会儿武,灵素开始早饭,猴哥自去打包要卖的野味和这些日子灵素屯积下来的炮制好的药材。

等吃了早饭,天才将将亮,路叔已经去族长家借了驴车过来,他家分的两头鹿,也是宰杀了只卖鹿肉,鹿茸这些能入药的,都先给灵素帮着炮制,以后好卖出价钱来。除了两头鹿,他分得的那些野鸡野兔,也都是要卖的。

最近跟着猴哥一起进山,路叔的收获不少,他家如今也不缺少肉食,且还存了些银子,左家阿婆正念叨着明的开春后把屋子翻新,好给路叔说亲呢。

灵素怕他们饿着,给烙了葱油饼,煮了十个鸡蛋,又用竹筒灌了热水,让他们带着路上吃喝。

公玉明溪吩咐儿子:“昊儿,之前两次去县城,你也没去看望你五叔五婶,今儿若是有空,去探望一下。随便给你五叔带几只野鸡野兔去,狗獾肉和鹿腿也带上一只。”

猴哥应下,把装着药材和虎肉鹿腿肉的三个大篓子并装着野鸡野兔的笼子搬上车,又把两块蒲草垫子放好招呼路叔和七寻上车坐了,他自去驾车。

原先路叔还不放心他个毛孩子驾车,不想牛也罢,驴也罢,到他手上不晓得多乖觉,驾车的水平比他还高,也就随他去了。

路叔一边为七寻挡风,一边还笑着调侃:“这些畜牲大概晓得昊儿是个能打死大虫的,乖觉的很。”

身为猴哥的超超脑残粉,七寻心道,我大圣哥哥那是能把牛魔王那样的猛男都捶得不得不去吃软饭求老婆帮忙的存在啊。

一头驴子而已!

不过车总借人家的也烦,虽说每次借都是送了野味给了好处的,但到底是欠人情的事,还不方便,倒不如自家也买头驴子或者马回来。

但如今的马,但凡好些的,都得上百两银子,好比后车的豪车,自家暂时消费不起,驴子还是能想一想的。

至于车,自家就能打造出来,比外头卖的要强的多。

她便提议:“二哥,若是银钱够的话,今儿我们在县城买头驴子,回头自家打制车子,以后你和路叔再去镇上县城,再不必借族长爷爷家的车,可好?”

猴哥无所谓:“只要你觉得娘不反对,买就买吧。”

老娘现在正处在儿女当用,万事不愁的状态中,但凡他们想办的事,老娘就没反对过,七寻小手一挥:“娘肯定不反对,那就买。”

路叔在一边乐:“那小寻以后可得每天喂驴子了。养那么多兔子还不够你忙的?”

其实野兔并不好驯化,若不然如左家这样的猎户,不可能不养,毕竟兔子繁殖是真的快,也是一笔稳定进项。

不过自家有猴哥镇宅,那些野兔乖的很,留下的三十多只兔子,现在养的还不错。路叔原先以为小孩养着玩的,一开始又只养了两只,他就没劝,不想越养越多,养的还挺好,让他好生诧异了一回。

七寻笑道:“不麻烦,咱们山里,多的是野草,还怕养不活?我还说咱家先前养下来的,分些给你家阿婆和我大伯娘帮忙养着呢,这次的兔子,我们家也留了几只。估计养到明春,至少得有一两百只。”

左广路不知道她养兔子是为了剪人家的毛,还以为是为了吃肉和卖的。

兔子吃草,乡下最不缺的就是草,真能养好,还真是个不错的营生,便笑道:“那我娘定会欢喜。她从前也试着养过野兔,只没几天就死了。”

因着不是赶大集的日子,往镇上的一路上,倒不见什么人。他们路过镇子时,也未入镇,直接往县城去。

过了镇口,往县城的路,是沿河的堤岸。

以前七寻被爹娘带着去过县城,那时候她小,倒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再看这河堤和运河,便觉得殊为震憾。

大夏果然不愧是强盛的超级大帝国。

她前世的国家也是有运河的,但河宽,连眼前运河的五分之一都不到。河堤也是足有十米宽的宽阔大道,两边都种着护堤林木,深秋里的树叶色彩丰富,艳阳蓝天,如油画般美好。路上往来车辆和河道中的大型小型船只往来不绝,尽显盛世之繁华。

七寻对各种车辆倒没多看,她盯着的是运河中的大小船只。

她是见过并且研究过代表古代世界尖端技术的大明宝船的,然而现在看到的运河中的大型船只,竟比大明宝船还要雄伟的多。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大夏的造船业,竟是如此发达。

不过转而又一想,也就理解了。

大夏疆土广袤,水陆交通若不发达,当权者如何统治如此大的一个国家?

运河宽广,这处的河堤刚好也是临江县的主官道之一,只看这处河堤,就能知道大夏内陆交通大概是个什么状况。

大夏的军事也极强盛,只可惜,就七寻现在知道的,农业实在不够发达,与民生相关的制造业也很一般。比之她前世世界资本萌芽的宋明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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