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的人们,哪个夏天身上没有汗味呢,又不是前世的时候,在家空调,出门车上空调,上班商场公司都有空调。
沈月店里有电风扇,已经很不错了。不至于一天到晚大汗淋漓。
也许是昨天一路奔波,谢燕秋比较累,加上见过父母,心里比较放松,又忘了订闹钟,她起床时间稍有点晚。
按平时走路的方式到店里肯定晚了,虽然沈月不会在乎,但谢燕秋还是决定加快步伐,跑将起来。一会跑一会快走。
到半路,她口渴了,习惯性地去包里拿水喝。
糟糕,今天时间紧,一时忘记了装水。
好在附近那个村口有个卖汽水的阿姨,这会肯定已经上班了。
她忍着渴,加油跑到汽水摊。
“阿姨,来瓶汽水!”
“好,一毛钱!”口渴的她接过汽水,咕嘟一阵就喝光了。
她从包里掏钱付钱,突然,身后伸出一只手:
“我来付吧,我请客。”
她惊讶地回头,却是一个高个子年轻男人,英气逼人,看起来有点面熟,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不用,我自己付。”
她坚持自己掏钱给老太太,那男子却已经提前给了,老太太不再收。
虽然只有一毛钱,她还是坚持要塞给这男人,无功不受禄!
男子坚持不收,她坚持塞,男子很无奈地收下了:
“你还真是个拗脾气啊”
男人骑着单车,单车篮子里放着一个公文包,文质彬彬的,像一个干部。
她开始向前方走,男人也推着单车跟着:
“看你走得挺急的,是不是有事要赶路,要不要我载你一程?”
她突然很奇怪,就她这二百斤的身材,不至于会被人搭讪。
看对方也不像是随意搭讪女人的男人。
她想到上次压坏了乔致军的车胎,不禁笑了,自嘲道:
“你不怕我压坏你的车胎?”
“压坏了就推着走,大不了,我迟到一次。你为了救人命能够不顾一切,我一个车胎算得什么啊?”
“什么?救人命?你认识我?”
谢燕秋愕然了。
“是啊,上一次你救了一个昏迷的男子,我就在现场。”
“你是说我那天救的那个小伙子?”
谢燕秋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人,对于她做好事印象很深,所以才要帮助她。
“我刚才远远地看到你一阵小跑,一阵快走的,你一定有事很急吧,我不是坏人,我在镇上政府上班的!”
谢燕秋确实累了,时间也确实晚了,蹭一下车也未尝不可。
但她真的怕爆胎的尴尬重现。
看她还犹豫不决,男子说:
“我的单车新买的,车胎好着呢,我载过三百斤粮食都没事”
谢燕秋听闻此话,莫名有些生气,这人会不会讲话?莫非他看我有三百斤吗?拿我和三百斤粮食比?
坐就坐,坐爆胎也是他活该!
谢燕秋纵身一跃就跳了上去,男人大概没想到她这一跳的冲击力,扶着车把的双手没使够力,车把一下子失去控制,疯狂扭动了几下,给谢燕秋吓得尖叫。
紧紧扶着车座。
好在男人很快使了大力,把住了车把,他也骑上车,虽然启动有些吃力,还是顺利地启动了。
男人拼命地蹬着,背上的汗很快就把衬衫打湿了。
谢燕秋有点不好意思了。
“辛苦你了,今天我上班确实有点晚了!我叫谢燕秋,在沈月制衣店上班,你怎么称呼?”
男人弓着背,把速度又提升快一点:
“我姓李,叫李继刚,我在路上遇到你好几次了!你怎么在制衣店上班呢,我看你救人非常专业,以为你在医院上班呢?”
谢燕秋有点敏感地想,莫非是瞧不起我在私人店里上班?
“我之前学过医,后来对服装更感兴趣,就学了服装设计!”
“服装设计?你穿的衣服是你自己设计的吗?难怪看着和其他人穿的不一样!”
很快就到了镇上,谢燕秋先下了车。道了谢。
“李同志,欢迎,到我们店里来做服装!”
李继刚笑着挥了挥手:“再见!”
看到李继刚的笑,谢燕秋又觉得很是面熟。
谢燕秋心情也不错,因为救人一命,被人记住,从而获得了好心的帮助,她也感受到来这个时代人心的淳朴。
一天上班时心情非常愉快,作为女人,得到陌生男人的殷勤,如果对这个男人不反感的话,还是有点满足自己的小虚荣心。
尤其是对于有着二百斤体重的谢燕秋来说。
和沈月搭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