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延对自己的表现深感愧疚,诚然,华人护卫的表现更加忠诚英勇,不惜命,不怕死。
但这些并不能掩盖他们和白人护卫在战术素养上和火器使用熟练度上的差距。
不如人家就是不如人家,这一点无可争辩,白人枪手以更小的伤亡,打死了更多的匪徒,这是不争的事实。
“他娘的,这帮鬼佬土匪真他娘的缺德,烧老子的店铺就算了,就连公厕都烧!难怪这些天大街上的粪便越来越多,味道越来越难闻!琼斯,带人多修几个厕所!”
正在巡视矿场的梁耀突然内急,想找个公厕解决,发现周围的公厕已经在几天前被匪徒焚毁,捂着肚子折返回住处。
“二舅,这些事情回去之后再谈。”
解决完生理需求,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的梁耀神清气爽,回想着邓延刚才的那个问题,给了邓延答复。
“不是二舅带不好这些护卫,而是二舅自己心里过不去那道坎。洋人的枪手已经习惯了用枪,有些以前还是雇佣兵,而咱们的华人护卫,基本都是农民出身,表现不如他们也在情理之中。”
梁耀给邓延倒了一杯茶,两人坐下促膝而谈。
“不熟悉火枪可以学,就算是用金子将他们喂成使火枪的老手,我也在所不惜,战术层面的东西也可以向洋人学,然后再摸索磨合。
论玩火药和火器,其实咱们才是他们的老祖宗,我相信只要多加练习,咱们华人不会比洋人差,甚至能玩的比他们更好。
接下来咱们有一场硬仗要打,咱们华人能否在加利福尼亚立足,成败都在此一举,您是我的亲人,我的身家性命不交给二舅难道全都交给那些洋鬼子来保障?
眼下洋人护卫和枪手是更专业,但他们都是异族的雇佣军,什么是雇佣军,那就是一群有奶便是娘的狼崽子,我可以用他们,但不能完全相信他们。”
华人护卫和洋人护卫各有各的好,华人护卫胜在更忠心,毕竟在整个美国,能给他们如此优厚条件的只有他梁耀,没有梁耀,他们只能忍气吞声给那些白人淘金公司和组织打下手,忍受不公平的待遇。
洋人护卫胜在更专业,他们的忠诚则是完全建立在黄金之上。论财力,他现在不如布兰南,布兰南能收买那些逃兵,自然也能收买他的这些雇佣枪手护卫,他需要给自己留个后手。以防止这些人倒戈之后还有人可以用。
梁耀在商战上有很大的把握击败布兰南,甚至让布兰南变得一无所有,但在直接暴力冲突方面,现在他还没有十足的信心击败布兰南。
“梁耀!你给我解释解释这份报纸是怎么回事?”
弗莱格非常没有礼貌地直接闯进了梁耀的办公室,他本来想将这份报纸直接拍在梁耀脸上。
但在看到怒目而视,腰间别着两把转轮手枪的邓延后,弗莱格的抓着报纸的手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直接拍在梁耀的办公桌上。
弗莱格参加过美墨战争,上过战场的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邓延身上散发出的杀气,他清楚邓延和其它的华人护卫不一样,也是上过战场见过血杀过人的老练军人。
面对弗莱格的兴师问罪,梁耀早有准备。
“我只是如实地将弗莱格警长的原话刊登在报纸上罢了。”
“我是表示过会将那些收了布兰南黄金的骑警送上法庭,我也会这么做,但我从来没说过要将布兰南和所谓的治安委员会统统丢进粪坑溺死的话!你这么做,会将我以及我的家人推向十分危险的境地!”
此时的弗莱格再无作为一个警长应有的沉着冷静,歇斯底里地朝梁耀咆哮着,就像一条不受控制的疯狗一样。
“但那天在广场上,您的心里是这么想的对吗?”
梁耀站了起来,走到弗莱格面前,弗莱格的身高在这个时代是比较高大的,足足有一百七十五公分,梁耀虽然身体不如弗莱格强壮,但他的身高还是要比弗莱格稍高一些。
梁耀直视着弗莱格几乎要喷出火焰的眼睛继续说道。
“圣弗朗西斯科的治安程度已经糟糕到让一个警长都没有安全感,您不觉得十分荒谬可笑吗?我相信,作为一个警长,您还是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
“当然,虽然我喜欢黄金,但我有的底线。”
“那我们是一类人,我也是有底线的人。”
“不,你和布兰南才是同一类人!你们都是恶魔!”
“我和他不是同一类人,我比他有逼数。”
“什么是逼数?”
“我很清楚什么东西能碰,什么东西不能碰。比如说,我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人充当法官,陪审团以及刽子手的角色绞死一个无辜的市民。
再比如,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