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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挣钱三计(1 / 2)

洗完澡,苏茉坐在房门口,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思考接下来的安排。

原主虽然豪富,但她留下的东西,目前真正能用的,其实并不多。

两张存折的钱,不说这个年代不能跨省取钱的问题,就是能,她也不会动用。

苏仲黎留下的那八万块钱,是属于苏廷谦和苏廷德两兄弟的。原主父母的那3000块钱,她也得留着,等他们以后回城的时候还给他们。

剩下原主那1030块钱,看着很多,但正经置办起东西来,其实也用不了多久。主要是她没有票,许多东西都得去黑市买,那价格自然就贵了。

而且,她还得攒资本,等恢复高考后考大学,圆自己的清华梦。然后借着改革的东风,囤房子,做生意,发家致富!

所以,她得有进项!

靠什么挣钱呢?用异能催生水果蔬菜去黑市卖?

只能勉强算一个备选项。

水果蔬菜在这个时代价格低,卖不了多少钱。要卖也只能反季的时候去,卖些这边稀有的品种,才能卖的起价。

若直接跟黑市合作,蔬果不耐放,黑市的人估计也不敢大量吃货,只能小批量供货。但次数多了,风险也就大了,万一哪天倒霉被抓了,那可得不偿失。

所以,在没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这个只能算备选。

不过,倒可以去黑市的时候,顺带卖一点,挣点外快。

既然催生低价值的效益不高,那就催生高价值的。

她记得,东北是有不少野山参的。若她能找到野山参,那么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参去卖。

她记得其他年代文中,一根野山参,都能卖一两百块钱。她若能两三个月卖一根,那与那些领工资的也没差多少了。

但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摆到明面上。

在末世苦哈哈的,在这里,她想过上能吃肉的日子。所以,她要想过的好又不被人非议,必须有一份摆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为纺织厂的宣传干事,文笔还是很硬的。在海市的时候,就经常给报社投稿,几乎就没有不被采用的。

本来,这个特殊时期,投稿是没有稿费的,一般都是发点票证或者给个样刊。

后来,报社的编辑爱惜她的才华,给她申请了一个所谓“编外通讯员”证,就类似临时工,这样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费了。可惜这个证申请下来才一个多月,原主就下乡了。

苏茉想了想,上个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块稿费的。

【科普: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国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采取统一的稿酬标准,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但文革期间,是停止向作者直接发放稿酬的,而是改为发样刊、票券或物品。直到1977年,才恢复直接发放稿酬。】

苏茉想起那堆书中好几本《人民日报金句》,以及后世听过的不少励志歌曲,觉得这个可以搞。

她一个学霸,学习学习,再揣摩揣摩,应该还是能搞得定的。

这样,她就有了一个明面上的收入。

这个时代,给报社投稿能被采用是非常有面儿的事,这样她在大队的地位也会提升一些,如果有什么竞争老师之类的职位,应该也容易一些。

干农活拔拔草种种菜的,她或许还行。但真要花大力气干的,她估计也不成啊,真是泪目!

而且,她记得,1972年M国总统尼克松就会访华,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最能捕捉某些信号,到时候肯定会连载一些M国的小说来释放某些信号。

到时候,她也可以跟报社申请接一些翻译稿件,这样又多一份收入。

她打小接受双语教育,英语可不要太好。况且,原主也是会一些英语的,也不怕穿帮。

原主之所以能有那么多侨汇券,是因为原主的大伯爷苏仲清在建国初就全家移民外国了。

1955年,国家开始使用票证后,苏仲黎便给国外的哥哥去信,也不知他们兄弟二人如何谈的,总之此后每年,苏仲清都会给他们汇一笔款。靠着侨汇券的票证,原主家基本就没有缺票的时候。

广东省10元面值的侨汇券(侵删)

偶尔,他们也会辗转寄一些东西回来,其中就有英文书籍。苏廷谦年轻时候是留过洋的,会英语,所以也教了苏茉一些。

如今算来,她也算有挣钱三计了,就且先这些,后面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更挣钱的方式。

挣钱的事搞定了,现在就是买东西了。

她记得,书中原主父母会在半个月后,被下放到隔壁大队牛棚。

就原主什么御寒物资都没有带的样子,他们的境况更不堪,肯定也不会有,她得提前给他们准备好这些。

原主带的棉花票不少,但做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不够的,她还得去黑市再弄点棉花。

弄了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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