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山羊的头颅。
这只机敏的废土生物就这样在两位猎手的围捕下失去了生命。
然后路梦就一脚把骨犬踢开。
可不能让它咬坏了山羊的皮毛。
“呜汪!”
突出其来的一脚直接把骨犬给踹昏了头,它在地上翻了几圈才爬起身,对着路梦嘶叫。
这个人类是从哪里来的!
路梦用长刀对准骨犬的眉心。
这只大狗有着尖牙利爪,全身的骨片和鬃毛也有着不俗的防御力,虽然还未成年,但从体型上看直立起身或许也已经有大半个人来高。
但论单打独斗也不可能是如今的自己的对手。
今晚吃狗肉。
“滋滋滋滋。”骨犬仿佛也感知到了危险,浑身骨片耸立,一副威吓的样子,实则是在犹豫到底是要进攻还是撤退。
它可以感觉到这个人类手中工具的威胁,但那天然的本能告诉它,握着这个工具的人本身才是最大的危险来源。
这种压制感是它以前犬群的首领都不曾带给它的。
如果不是危险感知刺激着它的神经,它现在就恨不得趴下来露出肚皮打转!
等等。
这种感觉……
在路梦的面前,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这只刚才还在对他龇牙咧嘴的骨犬突然翘起连接着尾椎的骨刺,对他摇起了尾巴。
鲜红的长舌头也伸了出来,
“哈、哈”吐着气。
这一幕似曾相识。
路梦的刀垂下了几寸。
“怎么又是你小子?”
是那只曾经在他猎杀完加驼后想要偷袭,最后被自己用一块内脏打发走的小骨犬。
两只狗的形象逐渐重叠。
只是原本还只有自己小腿那么高的小狗,现在都已经长这么大啦?
不过面对这个“老熟人”,路梦也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
俗话说,兽性难改。
虽然好像这只骨犬还记得自己,但谁又知道动物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何况几个月过去,看起来它在荒漠里混得还不错。
这已经是个可怕的废土捕食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