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燃烧的大火,听着惨不忍闻的哀嚎,萧飞逸几人的脸上也露出了万分的不忍。
几人都不嗜杀,可敌人不死自己就得死,所以在两者之间,大家只能先顾着自己活了。
真的是没有办法!
愚公从山顶跳了下来,飞身上马来到四人身边。
一见四人血水、汗水早已打湿了衣衫,愚公就知道几人定是又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鏖战。
萧飞逸冲愚公道:“多谢阿公!没有你这道最后防线,我们恐怖就走不成了!”
愚公道:“别客套了,快逃吧!大火阻止不了多大一会啊!”
的确,时间紧迫,逃命要紧,五人五骑又向前飞奔起来。
头顶一声鹰叫,引起了吴命刀的注意。
“一定是对手放出了猎鹰在追踪我们!”吴命刀道。
愚公道:“让我用弩箭把它射下来吧!”
“不用!我来捕它!”吴命刀道。
“你用什么抓?”愚公奇道。
“嘴巴即可!”吴命刀回答道。
说完,吴命刀的嘴巴里发出了一串奇怪的声音。
说来神奇,夜空中那飞旋的神鹰竟俯冲而下。
吴命刀一伸胳膊,那鹰居然落了下来。
吴命刀一伸手将鹰捉起放在自己的肩头道:“好鹰,从此你就归我了!”
愚公一见,瞪大了双眼,心中暗道:“难怪龙丫头喜欢他到那种程度,这小子真非池中之物啊!难道他会掐诀念咒不成?这鹰咋还跟他了?不行,有空时我也得学学!”
几人冲入到紫荆镇杂货店时夜已深了。
几人在这儿只做了短暂的停留,给伤口上了药,又换掉了身上的血衣,之后又开始上路了。
临行前,萧飞逸千叮咛万嘱咐五名伙计,切不可将今日之事透露半分出去,否则几人必招杀身之祸。
几个伙计满口答应了下来。
驰出紫荆镇后,这次奔行的目标就真的是白骨森林了。
兜兜转转,转转兜兜,为了能甩掉追兵,前期可是经历了很多波折。
现在好了,两大拦截势力全在他们身后了,几人只要昼夜不停赶路,定可甩开所有麻烦。
白骨森林距紫荆镇约一千二百里,是神农架里面一块充满恐怖杀机的独特地方,广袤无垠。
七人一路疾驰,披星戴月,把两股追兵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在距白骨森林最近的市镇,几人卖了马匹,买了进入森林的必备之物。
吴命刀在那里生活了那么多年,该买什么自然清楚得很。
其中白、褐、黄几色相间带帽子面具的厚厚大氅引起了龙珠的极大兴趣。
龙珠成婚后,既不称呼吴命刀为夫君、郎君,也不称呼他为良人、官人,就喜欢叫吴命刀为小刀,连个哥字也不加。
她就觉得叫吴命刀为小刀最亲切,最甜蜜。
摆弄了一会儿手中大氅,龙珠问吴命刀:“小刀,我们就要穿这样的衣服进山吗?好像有点丑啊?”
吴命刀道:“是要穿它!不过,阿珠你可千万别小瞧这件衣服,没它,咱们可就有罪受了!
“原始森林情况复杂,毒蛇猛兽,蚂蝗蚊虫,到处都是,没有这身装备简直寸步难行!
“另外,森林里面气候多变,山顶山谷昼夜温差非常大,热时连气都喘不过来,可冷时却能滴水成冰。
“这样的大氅,抗风,抗雨,抗雪,抗寒,抗热都行!简直就是一个万能的宝贝啊!等你真正体会时就知道它的好了!嘻嘻!
“除了这件大氅,我们的鞋也必须换成高筒牛皮靴。有了这样的双重保护,我们就不怕踩到毒蛇尾巴而被它咬伤了!”
龙珠的眼中放出了光芒,对吴命刀道:“环境虽然恶劣了点,可只要和你在一起,远离江湖纷争,对我而言这里就是梦想中的世外桃源!”
吴命刀拉起妻子的手,摸了摸她的秀发道:“这里也并非全是穷山恶水一无是处!在这里可以登上高山之巅,远眺群山,一览众山小!可以触摸星空,手摘星辰,和神仙对话!
“可以看日出日落,开谢,云海变幻!可以听风过松林,百鸟争鸣,小虫歌唱!
“可以品百之蜜,清水鲜鱼,野味之美!可以闻风之香,感雪夜之雅,惊雷电之威!这里实乃是一块乐土!”
龙珠听罢,拍手跳脚,高兴得像个小孩子。
吴命刀反复斟酌,买了很多在别人眼中甚是奇怪的东西。
准备妥当后,一行七人开始向神秘的原始森林进发了。
就在七人刚刚出发不久,四只信鸽从不同的方向飞了出去。
武林的杀伐并没有因为白骨森林的可怕而止步。
丢了猎鹰的展雄飞郁闷得要死!
驯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了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