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一起,化成了一滩血水。
没完全融化的一人,颤抖着吹响了胸前的哨子。
...
永安县城里,一处富户的宅院里。
西凉军统领阿骨达翘着二郎腿,欣赏院内的一切。
六进的院落雕梁画栋,花园、假山、金鱼池要什么有什么。
“他奶奶的,这齐国狗日的富人还真会享受,这些能换多少牛羊啊。”阿骨达啐了一口,他破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占了这永安县首富的院子。
他是个孤儿,曾流落到齐国要饭,常吃不饱饭,却看着齐国的富人穿金戴银吃香喝辣。
与齐国开战后,这就成了他的习惯,一旦破城,就住城中首富的房子,玩他家里的娇妻美妾,别提多痛快了。
“统领,饭好了。”
一听到这句话,阿骨达的眼前一亮。
七八个热气腾腾的卤羊头端上了八仙桌,随后又上了几道解腻的素菜。
无论走到哪,他都会带着羊倌随军,就是为了吃上这口,手撕羊头,是阿骨达的最爱。
一个大海碗里放着蒜末和辣椒,热油一烫,激发出阵阵香味。
阿骨达直咽唾沫,他迫不及待地将海碗里的料汁顺着羊头泼下,趁着热气扒开羊脸,饱蘸红油,滑溜的肉皮一口吞下,麻辣鲜香。
羊脸之后是羊耳,之后是下颚骨、羊舌头、鼻梁脆骨、羊脑、羊眼珠。
三两下,一个羊头就被拆完分食。
“香啊,香啊,羊头是真香啊。”
就在阿骨达拆第二个羊头时,院子里响起了急切的脚步声。
“报!”传令兵颤颤巍巍地走了进来。
阿骨达面色不悦,“没看我在吃饭吗,有什么事儿等我吃完再说,一会儿羊头凉了就膻了。”
“统领,大事不好,你快去看看吧!”
阿骨达放下手中的羊头,站起身来,“难道是东边的齐军集结反攻了?”
“不是,是城中...”
“城中的散兵游勇?你傻了吗?这点事派个百夫长去就足矣,别扰我吃饭。”
传令兵的眼中满是惊惧,“可赶去增援的千夫长都已经被杀了,统领,你快去吧。”
“什么?快,牵我马来,集结士兵!”
当传令兵引着数千大军乌央乌央来到菜窖旁的时候,阿骨达的脸上满是疑惑。
人呢?
传令兵不是说千夫长被杀了吗,可是人呢?
他手底下的人虽然不满编,但至少有七八百号人。
阿骨达跳下了马,一脚踹翻了传令兵,厉声质问:“老子带着大军浩浩荡荡到这来,你说的人呢?”
传令兵脸色煞白,指着远处,“就就就..就是他!”
阿骨达定睛看去,确实看到了一个人,浑身是血,好像在血池子里泡过一样。
“他娘的,一个人?干了我七八百号?”
“给我上!”
话音刚落,箭矢如雨,从四面八方倾泻而出,洒向那血人。
眼看箭矢就要命中,却被一道红色的屏障挡住,不能再进分毫。
就在阿骨达疑惑之际,下一刻,从那血人的额头处,猛然喷出百道异芒,如银蛇乱窜。
一瞬间,惨叫声此起彼伏,几千人的队伍,有一半的人瞬间就化成了一滩血水,还有一半人抱着自己的尚未消融的残肢,哭嚎着,扭动着。
这一切来得太快,阿骨达原来还在督战,命令着手下向那血人围去,可现在,这诡异的一幕让他立刻抛弃了这个念头。
他现在,只想逃。
腿怎么不听使唤?
“哐”
阿骨达整个人摔在地上,他低头看去,小腿被异芒扫到,瞬间就化了一半。
“啊!”
他咬着牙,强忍着剧痛,想挣扎地爬到马上。
没死就好,没死就好,还有办法逃。
可就在阿骨达到处寻马的时候,看到了令他永生难忘的一幕。
那血人,好像在享用他们西凉国独有的美食,手撕羊头。
而且,吃手撕羊头的顺序,跟自己一模一样。
先是脸皮之后是耳朵,之后是下颚骨、舌头、鼻梁脆骨、脑子、眼珠。唯一不同的是,这血人他不蘸料汁,也不吃解腻的素菜。
阿骨达突然有点羡慕那些能直接化成血水的士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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