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儿。
连龙思卿都没如此亲昵地称呼过凤思君,可是现在却从齐裕的嘴里喊了出来,而凤思君仅仅是不悦地皱起了眉头,没有出言制止,也没有拒绝。
给人感觉她对齐裕的态度似乎有了一些说不出的暧昧。
其实不然。
她只是对齐裕的无赖相感到无可奈何,知道无论如何制止和拒绝,只要不打死他,他都不会改。
还记得半个月前,齐裕
到最后,她只能无奈妥协,假装没听见。
而像这样的无奈妥协,在她和齐裕赶路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发生过太多太多次。
比如一起看晚霞,一起看日出,一起在细雨下撑一把油纸伞漫步,一起做早饭吃早饭,外加忍受齐裕层出不穷的撩人情话。
为了让齐裕说出杀害龙思卿的凶手,她只能一忍再忍。
然而当一件事妥协太多次后,就可能变成习惯。
比如当齐裕
可是现在,她不但可以心平气和地欣赏晚霞美景,甚至还允许齐裕挨着她坐。
习惯有时候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它能在不知觉间改变一个人,完全不被这个人发现。
当被改变的人恍然发现时,或许改变早已渗入骨子里,变成了真正的习惯。
再想戒掉习惯,会很难。
不过,不只有凤思君一个人在习惯,齐裕同样也在习惯。
只说做早饭这件事。
在此之前他连自家灶房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更别说下灶房做饭了。
起初他只是一时兴起想出的点子,觉得亲手给凤思君做一顿早饭,说不定会感动她,可是他做出来的是一锅黑色带冒烟的恐怖东西,狗见了都得直摇头冒冷汗。
他感觉丢脸丢大了,决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找回面子,并让凤思君看看他的诚心。
于是通过不断地向凤思君取经,然后自己实践摸索,到现在他已经能煮出香糯软烂的白米粥,炸出喷香酥脆的油条,蒸出软香可口的包子等等。
甚至于现在早上不给凤思君做一顿早饭,他就浑身难受。
这要是告诉齐家人,他们家的太子爷学会了做饭,还每天早晨天不亮就爬起来给女人做饭,估计他们更愿意相信今儿的太阳是从西边升起来的。
在无奈的妥协、被迫的习惯、主动的改变等等因素的影响下,两人之间正有一种微妙的元素在悄然滋生。
最大的体现就是,凤思君不再像刚开始那般反感讨厌齐裕了。
不过凤思君自己并无察觉。
“其实你完全没必要绕开齐家城,我说过不会传讯给家里人,就肯定不会,我对你从未说过一句谎话。”
“这么一绕路,至少得多走五六天。”
齐裕一边收拾锅碗瓢盆,一边对凤思君说道。
原本他们向南直穿过齐家城的地界,就能以最短的路径到达靖南山脉,可是凤思君担心路过齐家城主城时,齐裕会偷偷给家里老祖传信,所以选择绕开齐家城主城。
“如果你能一心赶路,别再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十天不用我们就能到达靖南山脉。”凤思君回道。
“啊,我知道了。”齐裕自动忽略了凤思君的话,开心地笑道:“小凤儿,你肯定是不舍得结束这段美好的旅途,所以才找借口绕路,想和我多呆一段时间对不对?”
“你在做白日梦吗?我恨不得你立刻消失在我面前!”
凤思君冷言冷语地讥笑道。
她多少已经摸清楚一些齐裕的脾性,像面对他这么不要脸的问题时,千万不能沉默,更不能给他好脸色,否则他立刻就会顺杆上爬,更加的不要脸。
果不然,被凤思君冷言讥笑,齐裕脸上的笑容立刻僵硬,垂下脑袋长叹一声,道:“小凤儿,你实在是太无情了,我的心已经被你伤得千疮百孔。”
凤思君冷着脸不搭理他。
而下一刻,齐裕脸上颓丧伤心的表情就变成了坚定之色,看着凤思君含情脉脉道:“没关系,就算你把我伤得千疮百孔,我对你的爱依然不会变,你永远都是我心中的女神。我相信,终有一天,你冰冷的心会被我诚挚炽热的爱意所融化。”
凤思君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别发神经了,快点赶路吧。”
她每天都要面对齐裕突如其来的情话,早就已经习惯了。
虽然对齐裕的情话完全没兴趣,甚至是反感排斥,但是她不得不承认,齐裕的嘴真像抹了蜜一样,如果自己是一个对爱情充满向往的女人,肯定经不住齐裕的情话攻势。
……
五月初三,春末夏初。
历经五十五天,齐裕和凤思君终于到了靖南山脉。
事实上以凤思君的赶路速度,若不是齐裕路上耽误时间,不用一个月他们就能从极乐城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