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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知己(1 / 3)

由于国情的原因,“民告官”是件非常难得事情。

而行政诉讼官司因为工作量大、收费低,对律师们来说就属于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很少有人愿意承接。

如果案子难度很大,还会面临不小的压力。一旦告不成,不仅打击律师信心,还会影响律师口碑。

所以行政诉讼如果没个熟人介绍,你都找不到靠谱的律师对接。

可即使找到律师愿意接手,很大概率也是告不赢的,纯属于瞎耽误功夫,还有可能把主管部门给得罪死了。

不是逼到一定份儿上,没有人会选择这条路。

这里面的各种弯弯绕绕,马凉又岂会不知呢。但他坚持这么做,可不是真想着能行政诉讼成功。

国情一向如此,他也不会那么天真,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给主管部门施加压力而已。

毕竟体制内也不是铁板一块,总有各种争权夺利。

只要自己行得正、站得稳、足够硬气,那些人就会自乱阵脚,迫于压力说不定就大事化小,根本到不了真正诉讼的阶段。

于是马凉无奈解释道:“院长,我又不是真傻,也没想着真能把行政诉讼官司打赢。

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给陷害我的人施加压力。

这事儿的核心重点,在于起诉那个谎称‘食物中毒’的事主。

一旦正式起诉,我公司主张必须对侵害【红唇串串香】品牌名誉权的侵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就暂定一百万好了,敢诬陷我,那就告她个倾家荡产。”

“你小子还说自己不天真?

整天尽想好事,还一百万天价赔偿?

能干出这种事的人,能索赔个一两万就算你厉害了。”刘院长很是不屑地回道。

国内在此之前,可没有所谓名誉侵权的天价赔偿先例。

我国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还得等到2006年富士康起诉两名记者,在“血汗工厂”的文章中报道“失实”的诉讼案子。

正是那起诉记者侵犯名誉权的2000万天价索赔,至此才开了相关案例的先河。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富士康不仅胜诉了,而且法院还冻结了记者的房产、汽车和存款。

刘大院长深知这一点,所以才对马凉的话不屑一顾。

马凉笑了笑,得意地回道:“院长,我真不傻,也从没想过真能拿到钱啊。

只是必须让陷害我的人付出代价,如果她拒不执行,那就让法院送进去蹲几年再说。

即使再出来,以后也是个失信的老赖。

对我来说不是真得想要天价索赔金,我真正的目的是想拿这件事情进行炒作。

到时候也安排人在媒体上大肆渲染一下,这事儿就能化被动为主动,算是给我的串串店打了一波活广告。”

富士康其实玩得也是这种公关手段,他们根本不缺那2000万的天价赔偿金。

而是希望通过天价索赔引起媒体舆论关注,来证明报道不实。

马凉虽没有富士康那么大的势力,但这公关手段还是可以借鉴一下的。

“呵,伱小子真够鸡贼的啊!

合着把打官司变成了你的营销工具,真能想得出来。”刘院长也是没脾气了,对于马凉这神奇的脑回路大为吃惊。

马凉厚着脸皮笑了笑说道:“院长,这么操作总没什么大问题吧!

事态紧急,您看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个大律师,帮我把这事儿平了?”

“大律师?你一个开串串店的,出得起律师费么?”刘院长没好气地问道。

马凉自信地回道:“院长,您可别小瞧了我的串串店。

律师费贵点没问题,关键律师一定要足够硬气,能顶得住主管部门的压力。”

“你也知道要顶得住压力啊,这案子一般人谁搭理你!

我真是欠了你的,这张名片你拿着,去方达律师事务所直接找冯德成大律师。

他算是我的师弟,也是有能力接这个案子的人。

为了你这臭小子,我就卖卖自己这张老脸吧!”刘院长苦笑着递给了马凉一张名片。

也不知怎地,上次这学生行事果决地帮自己处理了麻烦事儿后,刘大院长莫名就看眼前这小子顺眼,不然才不愿出面揽事儿呢。

人与人之间,先是要气场相合、感觉投缘,才能继续相处下去,进而加深关系。

刘大院长和这一世的马凉之间,大概就属于这种情况。

马凉接过名片,当即就朝着院长鞠了一大躬:“谢谢院长出手相助,学生感激不尽!

那我先回去准备案子的材料,等事情办完再来郑重拜谢!”

说着就飞快地告辞,离开了院长办公室。

他心中不禁欣喜,这位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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