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一下子过得飞快,周六很快就到了。
鉴于初次见面时自己的形象实在太差,潘星决定这次好好打扮打扮,争取将自己的形象从花样百出的作妖男掰回到青春靓丽的大龄待娶青年上。
凭良心讲,潘星长得还算不错,身材匀称,白皮肤小眼睛,圆圆的脸庞让他看上去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稍微收拾一下还算出众。潘星留了一个看上去很好看的发型,搭配一条黑色裤子,脚上蹬了一双七厘米高闪闪发亮的球鞋。他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短发平头,唇红齿白,身材高挑,好一个帅气的傻高个。
潘星有一米七八,这个身高在这座城市算是男生中比较高的,要不是程窕身高优越,他也不会冒险穿自己不擅长的鞋子。
潘星几乎不穿皮鞋,脚上这双散发着闪瞎人眼的光芒的球鞋还是三年前他生日的时候安杰买的。那时安杰刚赚了第一桶金,财大气粗,又恰好到了他的生日,于是扯着他在一家装修得很养眼的店里买了这双同样好看的高跟鞋。之所以一再提到“好看”这个词,是因为这双鞋子他从来没穿过,真的算是用来“好看”了。要不是实在太贵了,他早就扔掉了,到如今潘星还记得当时自己看见发票上那几个零时的心情,那还真是吓了他好大一跳,也因为这样,这双鞋子被完好地保留了整整三年时间。
因此说,贵还是有贵的好处,起码让人舍不得丢。
关于约会的安排,潘星在网上做了攻略,他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网上早就说过,动物园,游乐场,鬼屋,以及看一场有内涵的电影都有助于促进感情。因为他们约的是上午九点半见面,潘星打算在一天内把这几个项目全都进行完,吃完饭去游乐场,坐坐摩天轮,坐坐旋转木马,到达最高处的时候,两人深情对望,感情升温后,随即趁热打铁,去鬼屋逛一逛。鬼屋嘛,一进去就是乌漆麻黑的,关键是就算是扑上去也不会显得太刻意,面对瑟瑟发抖的他,就不信程窕能不为所动。这么玩一圈天色肯定不早了,吃个晚饭,去看个热度高的电影,啊,想想都是快乐的一日。
可是潘星忘记了一件事情。他根本没有法子穿着这双皮鞋出去玩,因为双脚的不适应。别说游乐场了,光是站着不动他都用尽了自己的洪荒之力,怕是多走几步就马上就要摔在地上,究竟是谁发明出这么个东西折磨男人。
潘星穿着皮鞋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确定自己看起来不似一只刚学会走路的小丑鸭才出门口。
从确定那天起,潘星就一直满心期待这场约会。大学以后他身边除了奇葩相亲对象几乎没什么正常的女人。好不容易遇到像程窕这样的极品美女,他再不激动就不是正常人了,没有当天拿下她只能怪他太保守了。
程窕一向起得大早,散步,洗澡,吃早餐,等她将餐桌收拾干净,桌子上的表刚好跳到七点,几乎每一天都一样,有时候她这人自律得恐怖。
今天是周六,难得休息,但程窕丝毫没有准备休息的意思,她换了身简洁的休闲服,描了眉毛,今天她约好和人吃饭,想起那张小巧的脸,不知为何她心情超好。
不一会儿,程窕把自己收拾利落,看了看时间,还早,可她一向喜欢早到,而且私房菜馆离她住的地方并不近,为了保险起见,她决定立马出发。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女人,好像正打算敲门,被突然出现的程窕吓了一大跳。
“如此心有灵犀,我刚想敲门你就打开了。”那人自然地走进来,走了几步发现程窕没有动脚,转头看着她问:“怎么了?被我的魅力震撼到了?姐就是这么美,实在没法子。”
来人名唤粟蓓,是程窕公司的同事,两人认识了好多年,性格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其实她们的关系很要好,至少粟蓓是如此认为的。
程窕一向不吃粟蓓这一套,她站在门口没有走进去的意思,道:“我要出去一下。”
粟蓓从她的话中听出迫切赶人的想法,有些不爽,干脆一下躺在沙发上,懒懒地道:“大周六的你出去干嘛呢?约会吗?”
程窕没有开口。
粟蓓瞄了她一眼,立即弹跳起来,不可置信地道:“难道真的去约会吗?”
程窕并不打算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将门开得更大,意思再明显不过,想让里面那位赶紧走人。
一直到程窕走了很长时间,粟蓓还是久久不能反应过来,她不过是调侃一下,没想到程窕居然真要去约会见人。
程窕约会啦!
这也太难让人相信了。
要知道程窕可是一向活得像个道士似的,道士会动凡心吗?她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
林永珺究竟还是穿了自己的衣服,也不是造型师选的衣服不行,只是实在不习惯,感觉自己被困在里头,浑身上下不爽快。不过最后她还是任由哥哥帮她做了头发,她的头发有些长,平时这么散着,眼睛遮了大半,人看起来没什么精气神,如今哥哥把她的头发扎了起来,露出额头和明亮的眼睛,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