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清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愤愤道,“鼠目寸光,真是鼠目寸光!”
他们虽然是沈暮霆的长辈,但是论经营,都比不上沈暮霆,可也不愿意对沈暮霆点头哈腰。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层原因。
“他沈暮霆纵使点石成金,你们现在是能得点好处,那以后呢,他沈暮霆会有子子孙孙,那我们的儿孙呢?红利能吃几代?”
沈从清说着,看向沈从宜和沈从裕,“你们俩呢,怎么想的?”
沈从裕点点头,赞同道,“我同意,大哥说的对。沈暮霆太狡猾了,他先是装病秧子,坐稳家主的位子,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偏头看向沈从宜,“大姐,你有没有什么想法或者好的办法?”
沈从宜身身着一袭花色旗袍,保养的很好,雍容华贵,徐徐道,“三年前我们就不是沈暮霆的对手,如今他早就坐稳了,再想把他拉下来更难了。他的心机可不是一般的深,现在是想摘掉病秧子的标签,准备过正常人的生活,娶妻生子,说起来,我们甚至都还不知道他娶的那位,到底是哪家的姑娘。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到,还想把他从家主的位子上拉下来,你们觉得可能吗?”
沈从裕眼睛一亮,“大姐这话倒是提醒了我们,柿子专拣软的捏,沈暮霆这块骨头难啃,我们可以从他娶的那个女人身上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