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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公审2(1 / 2)

“跪下,跪下。”

衙役用力下压,强迫人犯跪下。有几个还想逞逞威风,死不跪下,几棒子下去也老实了。

“百姓们,这里的十七个人全都是罪恶滔天之徒。我林雪在此举办公审大会,就是为了让我治下的百姓能够安心,就是告诉百姓们,在我的治下,绝不允许出现如此恶徒,出来一个,我打一个。不管他是什么身份我都不会放过。”

“好!”呼喊声再一次的响起。

多少年了,不知有多少年就没有出现过像林雪这样一心为了百姓的好官了!

小至凤台县,大到凤阳府甚至整个清帝国,如此为了百姓的官简直是凤毛麟角,连百分之一都没有。都是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名。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真实写照。

想改变这一切,就是和所有人为敌。这句话一但传出,不管是白道和黑道都会找林雪的麻烦,这一点,林雪早就想到了。

不管是他,还是穿越来的所有人,都有了心理准备。

通往京师紫禁城龙椅上的这条路,不但是步步荆棘,而且要用血和白骨铺就。

“开始吧,”

一名书吏拿起了第一本卷宗,高声宣读:“李宣莲,别称李婆,52岁,原马家寨掌事嬷嬷,管理马家寨所有的丫鬟俸禄。利用此身份,多次在外骗取钱财、在内私扣原先应发的丫鬟俸禄。在新丫鬟向其讨要之时,指使其相公、马家寨管家刘敏对其殴打,致使三名丫鬟被殴打致死。证据确凿,罪不容赦。现判其斩首之刑。”

拿起第二本:“刘敏,55岁,马家寨管家,李宣莲相公。性格暴躁,多次在外故意挑事逼迫百姓赔钱,据统计,光是在这一点上,就攫取了将近一百两银子。在马家寨内,和李宣莲一起控制了马家寨内所有的仆人和丫鬟,稍有怨言就拳脚相加,死在两人手下的仆人和丫鬟有七人之多。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赚钱,刘敏昧着良心组织拐卖儿童,甚至对婴幼儿进行采生折技,然后将这些残疾婴幼儿放入街市,利用人的同情心博取钱财。手段残忍,判腰斩之刑。”

第三本、第四本……

从上午一直念到了下午,到了最后的一本。

“石头,原名已无法查凊,38岁,凤台县黄土山匪帮大当家。其人凶恶成性,无一丝善心,以杀人为乐、以玩弄女人为喜。死在其手上的平民百姓超过五百多人,凌辱致死的女人超过四十多人。自从组织起黄土山匪帮之后,自认大当家的,时不时就下山抢劫,凤台县城和周边乡村都被其抢过,至于路过的商人更是一抢了之。在其淫威之下,凤台县和周边乡村日益凋敝。百姓为了躲避他不得不离开乡土,远离家乡,因逃避他而离开家乡的百姓就高达万人,剩下的百姓也人人自危,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遇到他丢了性命。鉴于其没有任何悔改之心,被抓了也凶相毕露,特此判凌迟之刑。”

西历1853年1月14日申时,现代时间下午16点30分。

“人证物证俱全,验名正身,行刑。”林雪右手毛笔在犯由牌犯人名字上勾划一圈后,掷在地上。

“犯人黄齐,判腰斩之刑,行刑。”

从狂风特战旅中特意挑出来的行刑官手中厚背鬼头刀高高举起,对准黄齐腰部猛力一剁。

绑在木质腰斩台上的黄齐,嘴中发出的惨叫已不似人类。

腰斩,是古代仅次于凌迟和抽肠之后的第三种最痛苦之刑,用锋利之大刀从腰部将犯人横着一劈为二。因为没有伤及到胸腹部的器官,犯人会痛苦哀嚎半柱香到一炷香的时间,最后鲜血流尽而亡。

第二块犯由牌从林雪手中飞出。

“犯人李宣莲,判斩首之刑,行刑。”

衙役一脚将李宣莲踢跪下,拽着其头发,使其头颈部和地面平行,等待行刑。

抽掉亡命牌,喝一口酒后喷在刀上,向拽住头发的衙役示意准备完毕。

刀光闪过人头落地。

一个接一个,每一个行刑完后周围围观的群众都会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说归说,做归做。

刚刚林雪说的话虽然收取了民心,但并不是在场百分百所有人都信的。

有些被当官多次欺骗的百姓在心里并不相信林雪会为了他们而全部杀掉这十七人,现在,满地的鲜血彻底打消了他们心里残留的怀疑。

“犯人石头,判凌迟之刑,行刑。”

最后一面犯由牌扔下。

七个木质捆绑架每隔五米围成了一个圆形,深深的打入地面。等一会儿,每个上面都将捆绑一名匪首。

如果说前面十人的斩首和腰斩是开幕,那么对于七名匪首的凌迟就是今天公审的高潮。

前面十人所犯的罪和这七名匪首身上的罪恶比起来连提鞋都不配。

天黑了,周围火把和油灯林立。

百姓们一个都没有走,他们要亲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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