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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1 / 2)

简遥的新书《向来萧瑟》送审,主编叹道:“你这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啊。”

严格来说,这是上一本《乌头马角终相救》的兄弟篇,风格相近,而上一本书的数据,已经只能用惨淡形容。

“以你的文笔,如果继续之前的风格,现在成名的那些青年作家里未必就没有你的名号。”

简遥缄默良久:“我不在乎。”

出版社并不敢去赌,主编坦言:“只能先印一万本。”

简遥的书,在六月初悄无声息的上市了。

整个六月安安静静的过去,销量平平,对比上一本来说,成绩稍微好上一些,却也相差不多。

主编前期还每隔几天就打个电话过来叹气,过了一周,就没再有任何消息更进。

简遥倒没那么大的压力,他写完了自己想要写的东西,这份作业的评分,在他自己,而不在观众。

他心安理得的给自己放假,每天睡到自然醒,可是天还没亮,他就和窗外的麻雀大眼瞪小眼,生物钟早就已经形成。

索性和许久未聚的朋友梦出去喝酒,身边的兄弟大多完婚,酒过三巡,就把话题转移到他身上:”怎么样,听苗毅说,你前阵子为了个姑娘把他都叫上了,英雄救美?“

苗毅就是那个刑警队长。

大家跟着起哄:“哦豁,有情况。”

简遥皱眉:”别乱说话。“

苗毅“啧”一声,用肩膀撞了撞他的:“你瞒谁呢,那么多年兄弟了,你对别人有没有意思我看不出来?“

“顺手而已。”

“拉倒吧,这叫顺手?特地打了电话,千叮万嘱苗头准时出现,你还在那里守着,谁信呢。”

”就是,按你这性子,恨不得和小说不沾边的都别往你身上凑。你就说是不是吧,大老爷们的,喜欢个人怎么了。“

简遥沉默半晌,认了:“是我单方面的。”

大家笑着起哄,朋友么,互相贬损就能高兴。向来似乎和女人绝缘的人竟然会有束手无策的一天。

“大男人,喜欢就直接争取啊,”另一个好兄弟许坤叫道。

简遥不知道该怎么争取,心动的快,有些莫名奇妙,细细想来,大概可以从送他书那个时候算起,这么一想,又足够顺理成章。

但那颗种子在刚刚萌芽的时候,就遭到王安月近乎直白的抗拒,虽然她没用语言明说。但写字的人就算平时克己,心无旁骛,但对着有好感的人总是会多几分敏感的。

她的表情和举动再再写着拒绝。

他想过安静退出她的生活,也有几个月刻意的回避过那家咖啡店。可是无意中见到她,他的脚先一步做出反应。

之前的那次谈话后,他能明显感受到王安月对他的态度似乎有了变化,不再故意的回避和抗拒,甚至笑容都多了起来。

但他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向来萧瑟》上市后,这个月他硬是按捺住了自己,没有往咖啡店去。他想在王安月面前保留些颜面,至少不该是一个一无所成的臭写字的。

但他目前就是这样,也不准备放弃自己心中的念想,他还有些中二的情感,想要留下些有意义的文字。

“要不然,我找个班上,等下了班再写小说?“简遥有些不确定的开口。

场上有一瞬间的静默,又一下子沸腾起来:“你有没有搞错?本来只写东西约你出来就够难得了,再上个班,你还活不活了?”

"就是啊,另外,凭你的赚钱能力,写东西可以说是爱好,上班完全没必要吧。“

简遥一家从商,他从出生开始就有非常灵敏的商业头脑。但他对交际应酬和管理公司实在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他有足够的前瞻性和计算能力,用自己前期写些青春文学还过得去的稿酬和炒股所得,投资了想做生意的朋友,让他一定要去做电子行业。

用他的话说:“这是趋势。”

果然,这几年的发展变革,足可看出他的眼光。

聊天进入了死胡同,简遥憋着心事,随手摸了个杯子一饮而尽。在液体下肚的瞬间,他感觉有股极冲的味儿从口腔冲到头顶,接着灼烧感从胃腹开始,经过胸口,喉管,仿佛有个小火球在往外散发着热气。

“呕,这是什么东西。”

苗毅大叫:“我靠,朋友你牛逼啊,连白酒都敢喝了。”

简遥想说些什么,但他平时几乎不喝酒,贸然一杯白酒下肚,意识很快就模糊,再后来发生什么,他记不清了。

第二天他是被阳光晒醒的。

七月初的阳光已经毒辣,从大片的玻璃窗射近来,刺得他眼睛生疼,还来不及想他的房间终年拉着窗帘,怎么就突然有太阳照进来这件事情,就下意识的先翻了个身,“噗通”一声,等他回过神,他已经趴在了坚硬的地上,钝痛从躯干传来,他按了按额角,好像摔下来的时候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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