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请夫人放奴婢回京,奴婢实在不想再留在这伤心地了。”
沈思琼见洛雁失魂落魄的模样不像假的,一时间也没继续为难她的想法了。
走了也好,走了就没办法勾引人了。
说不定她这一走,爷对她的兴趣就彻底淡了,说不定等回京后,都不一定能想起还有她这号人。
但是,怎么好不容易盼走一个,又来一个?
爷还想提那青楼女子为妾,不会这女子比洛氏更难对付吧。
“算了,你走吧。”
沈思琼这会儿也没闲心缠着她了,领着素莺出门。
刚出门,素莺就咬牙狠狠道:“小姐,姑爷虽然已经厌弃了她,但难保之后不会想起,咱们必须斩草除根!”
沈思琼一怔,“怎么斩草除根?”
素莺不愿放过任何报复她的机会,愤愤道:“自然是把人永远的留在这渝州城,就算爷回到京城再想寻人,也没法子了。”
“怎么个留法?”
“我这就去找一人牙子,咱们直接逼洛氏签下卖身契。”
“能成吗?那洛氏可是良民。”
按照律法,买卖有户籍的良民可是犯法的。
素莺这法子自是行不通了。
但是素莺才不管那么多,她固执地认为,只有她家小姐想,就能办成这事,“小姐,她就算是良民,那也是爷的外室,您是这个家的主母,处置一个外室不是很寻常见的事?”
“你想的倒是简单,那你可知,人牙子买卖需要齐全的手续,我没有这洛氏的户籍文书,我如何发卖了她?再说,如果人人都能这般做的话,京城的人牙子也不愁没生意了。”
京内大户人家的奴仆一般都是固定的,鲜少会从人牙子那里买。
她之所以了解人牙子这行当,也是出嫁前偶然听母亲和姨母聊天时谈起,当时姨母想发卖家中的一名妾室,奈何那妾室是正儿八经的良妾,又没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姨母便动了私下将人发卖的心思。
幸好被她母亲及时拦下,才没构成大错,不然姨母是要被人告上公堂的。
她可不想因为一个已经不受宠的人,搭上自己的半辈子幸福。
于是这事不了了之。
没了沈思琼的阻拦,就算素莺再想出这口恶气,也没办法了。
三人紧赶慢赶,幸好赶在城门将闭时出城。
三人同时松了口气,尤其是洛雁,有一种死里逃生的错觉。
付元更是马不停蹄地赶路,争取三日内一来一返。
直到回到京城,洛雁才真正地安下心来,至少她能够确定,那胡正荣总不会追到京城中来。
付元把她送到小院,就要赶回渝州。
洛雁本想留他喝杯茶水,这才发现小院里空空如也。
连碗筷都没有。
于是她趁着天还没暗时,带润月去逛了晚市。
习惯了渝州城的萧条,再融入这繁华的街道,还有些不习惯。
润月更是稀奇,毕竟她从小便呆在渝州附近,从未出过远门,更别提京城了。
一路上,洛雁也算把润月的底细打探清楚了。
她之所以会在那春杏楼接客,是因为她供养一个要读书的弟弟。
润月的身世也很坎坷。
“我爹娘死得早,只有我和弟弟相依为命。我家虽有几亩薄田,但我和弟弟连税收都交不上。后来这薄田还有爹娘留下的家产被我家里的那些叔叔伯伯占了去,又把我们赶了出来。我和弟弟走投无路,只好靠乞讨为生。”
“直到一日,春杏楼的妈妈瞧上了我,说她愿意收养我和弟弟,只要我签下卖身契,我弟弟读书的钱就有了。”
“我弟弟从小聪慧,如果爹娘在的话,一定会砸锅卖铁送他去读书,所以我找老鸨要了二十两,又托了父亲先前的一位友人,把弟弟送到京城来读书。只要那些客人出手阔绰,无论赏我的是什么玩意儿,我都会去当了,换成银票给弟弟寄去。”
“如今已经五年了,我已经五年没见过我弟弟了。”
洛雁承诺,只要她们在京城安顿好了,过些时日她就陪她去书城寻她弟弟。
过了三日。
渝州城那边没有任何消息传来。
她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坏。
她走得匆忙,渝州城的熟人也没时间告知。
于是她一一写了封信,托驿站快马加鞭送了过去。
她尽量不出门,就算出门也是用斗笠长纱遮面,要是被洛府的人认了出来,她可就麻烦了。
又隔了一日,润月在街上买菜时,听到了好消息,急匆匆地赶了回来,“姨娘,胡县令那个贪官被抓了!”
“真的!”
“我在街上听衙役讲的,说是渝州城县令不仅贪污受贿千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