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看的我一脸懵逼,这鬼满身的红气,看着是个怨鬼啊,怎么这么老实?
“我只是想找人,我没有害人。”那鬼跪在我的脚边可怜兮兮的说着。
“找谁?”
对方告诉我,他名叫莫小仙,本是一个小镇的戏子,为了谋生不得已男扮女装唱起了旦角。
因为生的好看,再加上嗓子也不错,所以很多人都觉得他本该是个女的。
而因为长旦角的缘故,久而久之,他也分不清自己是男是女了。
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能活下去已是大幸,他也不奢望那么多。
而偏偏在这时,太守告老还乡住进了他们的镇子,听说了他之后点名要他去府上唱戏。
因为给的赏钱多,他也没有拒绝。
太守家的小公子跟他年纪相仿,面冠如玉气度非凡,只看了一眼他便爱上了。
而后,太守家的小工子便时常去园子里听他唱戏,每次都给一锭金子作为打赏,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了起来。
莫小仙自知身份低微,不敢跟太守公子平起平坐,但是周绩元却时常跟他同吃同住,挤在他的小床上过夜也是常有的事儿。
正所谓日久生情,更何况他本身就对对方一见钟情。
日子久了,他没能按捺住心头的那份悸动,便跟太守公子偷尝禁—果。
在那个时候,豢养男宠对有钱人家来说也是件常有的事儿。
那时周绩元经常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往后我不娶别家女子了,我娶你!”
彼时的他不过十六七岁,从小便唱戏为生,哪儿知道那么多,只知道他说了,他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