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子也不是安分的主,为了搭上贵族阶级,原主也争气,天生就是美人坯子,从小将原主保养的漂亮,供其念书写字,从不下地干活。
就等着那个贵族阶级看上了,抬进门做妾室,也比一家老小一辈子当农民强。
原主遇上慕容云飞后,对方长得好,又饱读诗书,一副翩翩君子模样。
再加上平日里体贴入微,买簪子胭脂更是豪气。
一来二去,原主早已被慕容云飞迷的不行,要死要活非慕容云飞不可。
一次慕容云飞醉酒告诉她,他和谢燊本交好,但因谢燊先霸占了他的地盘,他无了资源收入。
去了次坞堡被赶了出来,奈何谢燊家大业大,他斗不过,但听闻谢燊爱美人,希望原主能靠自己美色迷惑,杀了谢燊,到时许她正妻之位。
原主本就昏头,一直将自己看作未来妾的身份,一听慕容云飞许给她正妻的位置。
昏上加昏,迷的找不到北,打扮的漂漂亮亮就去了谢氏坞堡用美人计。
结局自是被一群流民扒烂衣服,打死在谢氏坞堡前。
才有她的入体。
程十鸢听完真的想死,还不知道慕容云飞怕事不成,先给原主下了毒药控制,每月要靠解药活命。
“靠北!原主是猪脑袋,傻逼吗?这种鬼话都相信,要她杀人她真去杀,你怎么选人的?选个脑子好的不行?”
走狗系统摊开赛博朋克机械手。
“不怪我,我只能选择脑子好的宿主,选不了脑子不好的原主。”
原来她不是楚雨荨,没那机会被慕容云海爱着。
程十鸢捂脸,看着麻布衣袖下的黑线。
脚下是已经陷入泥沙里,半湿半沙的黄纸,打开是一抹黑粉,夹杂刺鼻难闻的味道。
也就是说她这一个月,想要活命就必须杀了谢燊,才能拿到解药,但是要摆脱贱口阶级,不做佃客,就必须完成系统任务,讨好谢燊。
一面要杀他活命,一面要讨好他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