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战结束了,罗斯军毫无疑问的得到了最终胜利。
即便这场胜利来得有些出人意料。
“普鲁士人?就这?你们举重兵而来攻击我,难道真的不做好准备?现在被我轻易歼灭。”
虽然伸出第一线,留里克最终也没有刺杀一个敌人。
他的战士们下意识的保护自己的王,因而一个个冲在第一线,他们构筑起的盾墙互相嵌套坚不可摧,最终是将敌人挤压至死…
罗斯骑兵罕见得在最后阶段发动集团冲击,再把逃敌冲了个七荤八素后,他们再追杀最后落单之人将之金属斩杀。
到处都是晃动的身影,战士们忙于打扫战场,他们照例给弥留吐血之敌仁慈补刀,也在尸堆中寻找有价值战利品。
铁剑、手斧、短矛,林林总总的武器收拢起来。
见多识广的战士们发觉自己的武器比敌人的东西更好,那些锈迹斑斑的手斧刃部并不尖锐,所谓铁剑也是一踩就弯。“也许,二十年前的父辈会把这些东西当做宝贝吧。现在我们有更好。”大家的心情有些遗憾,废铜烂铁堆在一起成了小山。
谁会喜欢这样的战利品?
瓦哈瓦宁带着他的人在激战时忙于对空肆意放箭,人们忘记自己抛射了多少发,而今戴着鹿骨扳指的拇指麻木,双臂也在隐隐作痛。
他们奉命回收箭矢,这些黑发的矮个子们也纷纷在尸堆中拿到了他们心怡的“废铜烂铁”,即便是生锈的 斧头,他们带回去重新打造一些也很好用,毕竟掠夺战利品可是不需要付钱的。
夕阳橘光照在大地上,附近的森林被海风吹得沙沙作响,风声掩盖了人们的呼唤,而广大战士们持续在庞大战场游走,个别人甚至撬开死者的嘴巴,妄图从中找到金牙。
留里克找一片干净地,将杂草搂到一起充当草甸,一下子坐上去,将钢剑插在身边,静静得让夕阳将自己的脸照得橘红。
须臾,菲斯克带着骑兵队浩浩荡荡归来。
这位光头将军一眼就看到了金发已被照成橘红的大王。
他匆匆下马,握着剑柄快速走来,站在留里克面前一个滑铲又华丽坐下。
“我们打赢了。唉,感觉赢得并没有很光荣。”菲斯克带着笑意说道。
“也许吧。”留里克点头示意:“现在看来,也许你带着骑兵队即可将这些民兵都消灭。他们何其嚣张,连甲衣都不带就向我们寻仇。”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行动速度极快。”
“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可是,单纯的快有什么用?”在夕阳中坐于尸横遍野的战场,一种悲怆感涌入留里克的心头:“和普鲁士的战斗从未在我今年的设想里。”
“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我们已经杀了他们数千人。大王!”菲斯克提了个醒。
“有建议?”
“有的。也许我们可以乘胜追击。他们行动快一定因为不远处就有他们的村庄,我们可 以乘胜追击再去掠夺一番。”
“不必了。”菲斯克想不到留里克的否决极为干脆。
“为什么呀?”笑意迅速化作疑惑,菲斯克伸长脖子慨叹:“只要给我一点点时间,骑兵即可找到他们的村庄。即便在这群一身刺青的穷鬼那里找不到金子银币,至少可以找到一些粮食。现在正是他们的秋收,我们可以洗劫他们的粮仓养肥我们的马匹。”
“是这个道理。不过我不像再在这里耗下去,战马现在也都累了,难道你指望我下令许可你现在展开新的行动?亦或是许可你明日去南部武装探查?够了!我们将离开这个浪费时间的地方。本来我们就只计划随便找一个海滩做临时营地过一夜就走,现在已经消耗了太多时间。听着!我要早点去波美拉尼亚,尽量早点去汉堡。”
见留里克态度如此坚决,菲斯克识趣地勾下头:“好吧!好吧…所以我们何时开拔?依旧按照原计划?”
“就按原计划。明日上午出发!带走有价值的战利品,其余的东西,尤其是这所有死尸就放在这里。还有!”留里克特别强调:“我们的临时营地就在普鲁士人的祭坛。它明显就是个大祭坛!当我们出发之际,末尾部队就在营地纵火。反正已经杀死他们数千人,想必以后也只能用剑与普鲁士人打交道,我不需要顾忌什么了。”
“大王不愧被奥丁祝福的英雄!我愿为 大王最后纵火。”菲斯克奉承道。
“可以。在那之前,今天夜里我们必须为这一战牺牲的战士做一场葬礼。”
一场大战结束了,即便罗斯军占尽优势,由于最后阶段两军还是变成了白刃格斗,极少数的罗斯战士的要害中了矛而牺牲。
十多人战死了,又有五十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罗斯军的甲衣与组织性令其占尽优势,如此极端的伤亡比已是一路走来军队的常态。
不过要在一夜时间将战士的遗体烧成灰烬是难以做到的。
之前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