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他吃点亏就知道厉害了。”说这话的时候,桑切斯心里也有点没底,这家伙去那该不是有什么依仗吧? 奇洛原来就在那当流浪汉。 可问题是流浪汉和混混这些是两码事。 两边几乎是互不干涉。 混混是为了找刺激,找钱。 流浪汉是为了混吃等死。 混混没事是不会去找流浪汉的,一般来说流浪汉没钱,你打他两下,也就只能出出气,无聊的时候体验一下欺负弱小的心理满足感。 可你还不能欺负狠了。 流浪汉属于没什么可失去的一伙子人。 就剩下烂命一条,没有明天没有未来,你要是给这些人逼急了,那找刺激就会变成真刺激。 这些人是不要命的。 你除非一下就弄死他,但凡给他一口气,这些人都能会报复你。 布里克街曾经就发生过西洲着名的灭门惨桉,“冰柜屠夫桉”! 这事就是流浪汉所为。 几个混混天天无所事事,厉害人欺负不了,没办法就欺负流浪汉。 对一个四十多岁的流浪汉天天拳打脚踢,一天打三顿毫不夸张。 这流浪汉起初也不理,反正打打就过去了,都是皮外伤。 后来受不了就还了个地方。 没想这三个混混又找了来,不仅把他打了一顿,还把他心爱的狗狗给活活烧死。 这就有点《极速追杀》那味了。 不同的是,这是个流浪汉而已。 这个流浪汉当时拼命想救自己的狗,却被打的遍体鳞伤。 等三个混混走的时,狗子已经烧的面目全非。 流浪汉抱着自己的狗尸体在大冬天的晚上,在街上浑浑噩噩了一整晚。 第二天谁也没注意少了个流浪汉。 他去干了点零工,赚了几十美元。 然后花一段时间跟踪几个混混,找到他们的住处。 用一个多月时间,将三个混混全家老小,全都杀死。 尸体藏在垃圾堆的废弃冰箱里…… 报完仇之后,流浪汉主动自首。 警察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为了狗会杀人全家。 流浪汉只说了一句话。 “我是流浪汉,但我的狗不是流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