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朋友了。她和周围女生保持比纸厚不了多少的友谊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出钱一起买小说。 买来之后,杂志会在方圆三排的所有女生手里转一圈,最终才流转到秦樱手里。 不过秦樱对此倒是很无所谓,虽然她通常都是钱出的最多的那一个,但毕竟她的目的不在于看小说,而且她对这些爱情小故事又没啥兴趣,所以当杂志递到她手里后,转而就会被塞进课桌里。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毕竟泥沙里都能淘到金,所以不久之后,她意外发现了一个特别戳她的故事。 讲的是一个成绩一般长相普通性格腼腆的高中女生,因为不小心得罪了班里的班花而遭受到小团体的霸凌,被表面上不学无术为非作歹实则内心善良,看不惯弱者被欺负的混混校霸救赎的故事。 因为和里面的女主处境相似,所以秦樱看的时候特别又代入感,看完一遍之后只觉得意犹未尽,后来又把这个小短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多遍。 直到某天体育课,因为没有一起手牵手在操场散步看男生们打球,或者是一起去小卖部的小姐妹,所以老师一宣布解散自由活动,秦樱就独自一人回了教室。 她不想写作业,嫌无聊地又从柜子里翻出那本杂志,看了起来。 正当她看得入神时,桌子上的杂志却突然被人抢走了,秦樱抬头一看,发现那人是赵飞,是在班里包括年纪上都出名的混混。 “看什么呢?给我瞅瞅。” 赵飞大大咧咧地坐在秦樱前面的桌子,煞有其事地把杂志高举在手里,好像故意想引她来抢一样。 但秦樱连靠近他一点都嫌晦气,当然不会站起来抢,更何况她也抢不过,只能敢怒不敢言地看着赵飞,内心极度羞愤,毕竟这是这个爱情故事,而且女主角又和她很像,所以秦樱怕赵飞看了之后笑她是在做白日梦。 事实也确实如此,赵飞先是狠狠地讽刺嘲笑了她一顿,然后把那本杂志给据为己有,下课后给班里他所谓的好兄弟们挨个看了一遍。 不久后,班上就开始流传起风言风语,说秦樱暗恋赵飞。 秦樱当时听到后非常懵逼,毕竟空穴不来风,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传闻,但很快就想明白了。 大概是由于里面的男主角也是个混混,所以赵飞就理所当然地联想认为,她看这篇小说是因为喜欢他,然后在班上肆意传播虚假绯闻。 赵飞一边在班里疯狂传播“秦樱暗恋他”这一消息,一边还要在其他人的起哄声中暴躁地诋毁秦樱几句,说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秦樱这么胖,自己怎么可能会看上她呢。 在有意无意之中,就坐实了秦樱确实喜欢他的事实。 秦樱那时候在班里孤立无援,人又自卑脸皮又薄,就算解释了也没人听、没人信,所以就只能愈发努力地先办法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与此同时,对喜欢这件事情,也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对秦樱而言,喜欢就意味着会更容易受到伤害,因为总有人爱借着喜欢的名头,做着伤害的事。 她是个胆小怕麻烦的人,绝对不允许让自己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所以,干脆就别喜欢了。 秦樱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心动,可谁曾想一个多月前遇到谢随,硬生生地把她封心锁爱多年的门翘出了一条缝隙,不过好在她的反应过快,每次产生一点点动心后就会急忙让自己清醒过来。 影棚内 舒晴捋了捋耳边的长发,她温柔地看着谢随,微笑问出倒数第二个问题:“大家都说你是天才设计师,大学本科不是学服装设计出身的却去了巴黎从零开始学设计,刚毕业时好些个高奢品牌都想把你挖走,但你却毅然选择回国创立自己的品牌,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 谢随回答:“其实当时我的老师包括同学,还有很多认识同行们,都劝我想让我留下,但相比于国外,我还是更想呆在国内生活,所以就回来了。” 舒晴嗔怪道:“我记得六年前你决定去巴黎时,巫老师可是被你气得不轻,就连今年初大学同学聚会的时候,她谈到你还直叹气呢。” 谢随:“当初我确实走得太仓促,等下次同学聚会你记得叫上我,我得当面给巫老师道个歉。” “好,到时候我一定叫你。”舒晴笑得意味深长,“为什么说更想在国内生活呢?难道是因为国内有挂念的人吗?” “嗯。” 舒晴心中一喜,紧接着就听到谢随说:“我比较看重亲情,因为大部分的家人都在国内,所以哪怕在海外漂泊再久也还是没有归属感。” 舒晴嘴角的笑意微不可察地僵了半秒,然后就又恢复正常,她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