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
“那你为何会来到中原?”费春见她沉默,却还是忍不住问道,其实,她心里还有一个问题,却碍于形势,没有问出口。
柳逢舟此时仿佛心有灵犀般,在心里补上一句——
又是怎么会到了这个荒僻的墓道,和公输偃结下了不解之缘?
大约是刚一同经历过生死,又或许是觉得这事并无不可告人之处,唐玉玫并未隐藏,便直言道:“唐家的继承人在继任前都要完成一个任务,成功才能正式接任门主。我的任务便是得到这《千机诀》。”
“其实我唐家一向并重毒术和暗器,但是其实暗器已经许久没有新的创新了,而这几代唐家掌门都更偏重毒术。但是越精妙的毒,便需要越多的实验,因此唐家人丁不旺。我奶奶才希望能够借鉴公输一脉的机关,能和唐家的暗器结合,开创一番新局面。”
“起初,我并不屑于别人的秘籍,但是我自小便在唐家堡,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家里,便想出门来看看。”
“我一开始只是想看看这个机关天才究竟有什么本事,没想到来到了这千机墓附近,却发现了一只被捕兽笼困住的灰狼。那笼子做的十分精巧,不仅能困住猎物,还能不伤皮毛,我觉得很有意思,却没想到刚踏进那笼子的范围,便受了伤,更没想到……”
究竟没想到什么,她却又不说了,像是陷入了自己的回忆。
更没想到,闻名江湖的巧偃师,却是个呆子。
这人独自居住,对人却没什么戒心。而且随便捡人回家。
他总穿黑衣服,没什么花纹,就是黑漆漆的布,起初她以为这人不换衣服,结果发现原来穿他有很多件一样的衣服。
他将自己照顾的十分草率,经常吃不上热菜。但是唐玉玫却是在家里娇生惯养的,她想着自己应该扮演一个无辜、弱小、不知天高地厚的,误入陷阱的小姑娘。于是便随着性子撒娇卖乖,随后他果然按她的要求做了热食来。
他也没什么男女之防,一开始就亲自给她换药,像是没什么人教过他。其实唐玉玫在唐门也不太在意这些,但是她怕被识破身份,便装的十分矜持难堪,说她娘说的看了她的脚就得娶她了,弄的陆偃倒是有些手足无措,赶紧放下伤药出了门,那副狼狈样子让她开心了许久。
接着她就不知不觉在这里住了三个月。
有一次,她问起陆偃为什么会救她,他看着她的眼睛出神,好一会才说,她的眼睛很像他的一个朋友。她一时怒火中烧,她堂堂唐门少门主,怎么能作别人的替身,那天她赌气没吃饭。
到了晚上,陆偃送了一碗面来,才告诉她,那是小时候他养的一只小狗,但是被坏人杀掉了,所以他很难过,再也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但是她的眼睛,让他觉得很熟悉,充满着求助和纯真,因此他才动了恻隐之心。
但是陆偃却很少说自己从前的事,只说自己是一个山野木匠,他似乎并不想提起自己的身份。
唐玉玫便也默契地没有提。
在这里她也不是唐家的少掌门,只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十七岁小姑娘。
但是他终究不是一个山中的木匠,她也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
费春听完了故事,却慢吞吞问道:“那姑娘此行是为了见人,还是为了秘籍?”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唐玉玫并不理解。
“拿秘籍,要简单许多。”费春道,仿佛已经成竹在胸,江湖无数人丧命此地,也得不到的秘籍,在她看来简直如探囊取物,那语气轻飘飘的就像吃了一顿饭。
谁也不能对这样的选择不心动。
但是唐玉玫却道:“进来之前,我便说过了,我有话要对他说。此心未改。”
“好。那便走吧。”费春点点头,干脆利落地站了起来,准备出去。
“那哪一本才是真的呢?”唐玉玫虽然可以放弃这秘籍,闻月却不能放弃自己的好奇心。
“你将那烛火熄了,便知道了。”费春头也不回道。
闻月摸不着头脑,却听话地照做了,只见黑暗中最右侧的封皮上微微闪烁着光。
闻月这才觉得,大家都长了个脑袋,她家掌柜的怎么偏就好用些?
原来刚刚在这双手展示真迹的时候,费春便在封皮上吹了磷光粉,如此一来无论这书怎样变化位置,都可知道哪一本才是真迹。
但是既然金主选了人,知道哪本是真迹,也没什么用。因此,费春一个都没选,反倒是跟那双手拱手作揖。
那双手似乎是愣了一下,仿佛真的有意志似的。
费春心道,就算巧偃师神机妙算,千机百巧,大概也算不到有人不仅不要这价值连城的宝贝秘籍,还要送他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作新娘。
但是,室内却忽然暗了下去。
接下来的事,却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