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后决定,对乐平县国范围内的黔首知会,这以县立国的第一年免除亩税和口税,而后以三十税一的方式上缴农业税。 在两汉时期,绝大多数时期的农业税始终保持在十五税一或者是三十税一这两种,很难不说是否是西汉前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即便是在汉桓帝汉灵帝执政时期也并没改变这祖宗旧法。 但想要从民间盘剥更多的财富,只要敢想,总归是有别的办法的。 于是孝桓皇帝在位期间开始,在“刍稿税”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个亩税,以每亩地多征收10钱的名目,更多从民间收钱。 也就是说,原本的乐平县民众需要缴纳的税赋包括十五税一的基础农业税,也就是每亩地上缴六升这个定额产值,而后还有田亩税、口税以及刍稿税等各种名目的税赋。 这些税赋累积到后来,原本可称养民的十五税一,竟只能算是税赋之中的小头了。 在未来的曹操治下,他对东汉的种种苛捐杂税进行了整合归并,改田亩繁杂税赋为一项定值,也即一亩地征收四升的粮食,而后以户来论口税,作为鼓励生育的政策,但乔琰现在的情况和彼时曹操的情况大不相同。(*) 以县治国固然是给了她不少决策的自主权,也因为刘宏对她的欣赏,免于这五年之内的献费,但这并不代表乔琰就可以在自己的治下上来就弄出什么大刀阔斧的改革。 尤其是当周边征收的赋税还是原本状态的情况下,她直接拿出近乎变革性质的举动,等同于是在跟刘宏叫板,也无疑会引起周遭的民变。 统治者是绝不能看到这等情况发生的。 但是作为一个刚到地方的县侯,因看到去岁天灾后造成的景象,在限定为一年到两年的时间内,对统辖的地方做出减免某些税赋的举动,却是完全可行的。 毕竟在原本的历史上,皇甫嵩就做过这样的事情。 这也是得到过刘宏承认的举措。 “免除口税和亩税二项,保留其他名目,在三十税一的基础上,以乐平每户人口和耕地数目,大约每户上缴的税赋为二三百升。” 乔琰一边计算一边跟程立交流,见对方颔首点头,她继续说了下去,“虽乐平是山地多于田地的情况,这个收税方式也可以过好一年了。” 程立在东阿的时候虽然没有担任县中官职,但这种税赋对民间造成的压力为几何,程立心中有数。 乔琰既然接手了乐平,自然要对其进行削减,否则在外有黑山贼寇袭扰的情况下,百姓举家搬迁并非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他只是问道:“为何只是一年?” 乔琰回道:“我们人生地不熟,任何举措都需要试验着来做,一年之后,若黑山贼已除,这山中田地又可额外开垦,彼时的制度自然和当下不同,此外,轻徭薄赋是个好政策,无论是先汉的文景之治还是昔时和熹太后主政之时的治下民众和乐正是证明,但彼时是天灾,如今却是人祸,既是人祸便难免兴兵,一味取缔税收,戍守兵卒便吃不饱肚子,难保明年便必须恢复口税,此也是不得已之事。” 而另有一个原因,乔琰在心中有所考虑,却并不会在跟程立的对话中说出来。 这世上也多的是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若是现在直接一口气减免三五年,之后即便是在正常区间内的缴税只怕也不会让人觉得合理了。 但若只是出于她刚到此间的缘故而减免一年,便显然还说得通。其后的政策也还有灵活变通后实施的可能。 听了乔琰的解释,程立不由心中赞许。 她对如今的时局实在看得很通透,在看到了当下税赋的弊病之时,也并没表现出她这个年纪,或者是未经世事的少年人所常有的理想化的想法,而是规划了减免的门类和年限,给自己留出了几分余地来。 这一点显得尤其难得。 不过这么一来,乔琰将这些计算工作给一口气承包了,程立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这个乐平相好像显得有些没有用武之地。 但第二日要将这些个税收变革的政策通知下去,以他这位行政长官将细枝末节分派到县吏,又由县吏通知到户的时候,乔琰又极其干脆地当了甩手掌柜。 被按头打工的程立直接抓上了徐福这个助手。 ——反正在先前他就觉得这少年游侠是个可造之才,现在正好给他一个直接实践学习的机会。 也不对,现在的徐福不应当叫做游侠,他如今得了乔琰这位县侯的敕命,应当叫做县侯庶子。 此庶子非彼庶子,这是列侯门下的官职之一,相当于县侯门下的从事,比如说建安七子之中的应玚就曾经担任过平原侯庶子这个官职。 庶子之上便是家丞,家丞和县丞对应,相当于是县侯的管家,目前这个位置暂时空缺,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