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晓晓显得分神。
她不需要听陈树名说,就能知道红山大队的环境。 那是父亲的老家,如果当年不是太困难,肯定不会背井离乡。 能到举家逃荒的程度,自然代表着不仅仅是因为粮食无法收成,还有周边的情况很糟糕。 也就说,他们之前的村子无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红山大队的地势真的很糟糕。 有山坡有河流,偏偏鸡肋。 高山是黄土高坡,遍地只见一片荒土,连根野草都没有。 河流平日倒是好。 但一遇天旱就干涸,一遇暴雨日就涨水。 真要说起来,这对于知青来说真不是一个常住的好地方。 只是家里有家里的考量。 容水根离开红山村的时候才十五六岁,他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六年,与村子里的人相熟。 哪怕二十几年过去,红山村已经变成红山大队,但这里总是容家的根,在这里有他相熟的远亲和同伴。 更重要的是,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朴,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不会发生不好的事。 当然,也不是说这里没坏心思的人。 毕竟都已经二十几年过去,谁也没法确定红山大队是不是和以前一样,但有一点比其他地方来的要强。 最少,她现在去到红山大队不会遇到罗庄大队的情况,就算大队的人排外,也不会排到她身上去。 运气好,总有那么一两个父亲的亲戚愿意照拂一下。 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红山大队,就算没分到,也希望离着不远吧。 容晓晓想着,好歹也是个穿越人员,不说什么大杀四方、勇斗极品,但一点点的主角光环还是有吧? 运道应该不会太差。 然而…… 她想错了。 等了两个小时的样子,总算等来最后一批人。 最后来的这一批人相对比其他人来说,要格外的亮眼。 不仅仅是容貌亮眼,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 漂亮的的确良衣裤,还是特稀罕的颜色,走到哪里都十分吸睛。 脚踩着精致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嗒嗒嗒’响,周边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 “这一身下来得五六十吧。” “不止呢,我在省里的供销社看过类似的小皮鞋,一双就得三十块,更别说他们身上穿着的的确良,这个颜色,我都没见过有卖的。” 容晓晓也是望着那边的一员。 别看她身上带了不少钱,但穿得是破破烂烂。 一件洗得发白的布衣,上面最少有三处补丁,一双快要破洞的布鞋,看着很乱,其实穿着还蛮舒服,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双脚都没觉得太疲倦。 反正从哪里来看,她都像是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其实家里不是少了给她买衣服鞋子的钱,就连拎着的大包里面都有两件厚实的新棉衣。 这些带着补丁的衣物是吴传芳特意找出来,为的就是路上穿。 她身上带着的钱不少,穿得太好在火车上太引人注目,这一路来可是看多了丢东西的乘客。 瞧了一会热闹,容晓晓又觉得无趣,开始翻兜里还有什么吃的。 这么等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上路,就算去了大队的知青屋也不能立马吃上饭吧。 结果刚将手伸进去,就听到各个大队的人在叫名字。 “七岔道大队的人有梁文、王智杰……” “罗庄大队的人来这边,周建设、王磊……” “听到名字的来这边,高辽、陈树名、容晓晓……白曼,三四五六……刘干事,我们红山大队怎么来这么多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红山大队的情况,这次怎么能塞这么多人。” 刘干事也是头疼,“你看看这次来了这么多知青,哪个大队不是分了好几个?上回去红山的知青少,这次多一点也没问题啊。” 罗旺愁死了。 要是被大队长知道这次接回去六个人,又会头疼吧。 容晓晓此时也怔在原地。 她总算明白高辽两人的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 白曼啊。 这不是她上辈子无聊时刷过的一篇年代文吗? ——《重回七零:糙汉他放肆宠》 当时因为无聊点开这篇文,谁知道越看越上瘾。 只不过她那个脑子是看了就忘,大概剧情记不起来,正文中出现的角色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