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早熟,讨厌以我们为借口而不离婚的母亲,是因为她一次次的抛弃让我知道一切不过是借口,我的证据当然不至于此,我早熟的原因也不止于此。
我没有想象当中那么恨母亲,说真的。因为我幼儿时的记忆力有过她的努力。她怕我们再次被毒打,把我们送去了姥姥家,然后她自己,满身伤痕,全部是黑紫色的皮肤,她有一大堆照片,都是自己被残忍家暴的证据,我当然不怪她,她也不过是个可怜人,或者说,我有资格怪她吗?
我多次被抛弃,父亲给了姐姐五毛钱,带着我找妈妈,我们像皮球一样被抛来抛去。那时的我绝不超过三岁,原因,我现在不说。我记忆里最深刻的是去找母亲路上我所看到的花坛里面的花,那种花可以吸食花蜜,甜甜的,我还记得小卖店外面展示的棒棒糖,是彩色的。我还记得天色渐晚,三轮车的叔叔阿姨看着五毛钱,拒绝了我们,我们走啊走,走了好久,走的日落西山,终于在还有些亮光的时候见到了母亲,她冷漠地不相信我们是自己走过去寻她的。所以我从小不相信爱情与婚姻。
虽然有些无厘头,但还是想在此突兀地说一件事情,我的父亲是一个潜在的杀人犯,在我很小的时候,他趁着天黑,躲在母亲家的院子里,准备了煤气罐想要杀死那一大家子人,但是最后被发现了。是有人觉得会报警吗?不是的,他遭了一顿打。
返回我的话题吧。母亲在某一日的清晨,离开了。我们被逼迫着在亲戚们的家中寻找,被摁着头威胁着要把我们弄进厕所的粪桶当中,为了让我们说出母亲的下落。回想起来,我突然觉得母亲的角色似乎是被拐卖进大山里的妇女,没有自由,干尽苦力活,传宗接代,饱受毒打,但是她比那群可怜人幸运的太多,她终于鼓起勇气逃出去了,然后在过了经年,终于真正摆脱了这一切。
我似乎写了好一些压抑得让人看了不愉快的事情,真的对不起,那我接下来说一些我快乐的事情吧。我省略了很多伤心的事情,免得大家觉得我过于可怜。
母亲离开后,父亲啊,过了一小段时间便也回到了北方,说是要把母亲找回来,但这一去便是三四年,我们成了别人口中的野孩子和白眼狼。啊,先抛去这些伤心事不说。
我似乎在突然间变成了风一样,非常自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这里我要说明,世人对与被家暴的人的误解,觉得他们似乎不会快乐,永远沉溺于痛苦当中,不是这样的,以我自己来说,我只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想起来的时候,自己蒙着被子悄悄痛哭一场,为什么是悄悄和痛哭呢?因为我会努力压抑住自己的声音,在平常普通的日子里,我也有自己的快乐。我慢慢变得明白,我得学会讨好别人才能生存。
我像风一般,摆脱了父亲窒息的管制,我不再会被无缘由毒打,我不在需要顶着烈日为院子里坚硬的土地翻土,不用顶着烈日一寸土地一寸土地的捡垃圾。我想,我真幸福。
我上了小学,交了一两个朋友,天啊,我真不敢想。我不再放学回来就写作业,我不再是大人口中乖巧懂事的好孩子。我会脱下书包跑到很远的堤坝旁边玩耍,我会准备小碗,去干了些的小水洼处抓鱼,水多一点我就把水用碗舀出去,然后“竭泽而渔”,我想向大家展示我的各种快乐,所以我会详细说说。
这个堤坝呢,它的右边有一条好长好长好深好深不允许他人靠近的江水,我为什么说它大?因为我有一次站在桥上回头望去,江水旁边的小小挖土机(为了阻止江水用力过猛,专业名词叫什么我也不清楚),太渺小了,就像一个小小的玩具车一样,那真的给幼小的我带来了非常大的震撼。江水的左手边有好几个堤坝,每次江水涨落,这些堤坝里总是会出现非常多的鱼虾,我都没见过,人们会在这里现抓现卖。那个堤坝刚入水是不能去的,很深,很危险,我都是在水浅时去玩,那是个给我带来快乐的地方,我还常带着朋友一起来,我会留一些方便面的残渣,扔进水里喂鱼。其实这里的小虾非常灵活,我根本抓不到,但是抓捕的过程,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欢乐,虾抓不到,小鱼还是可以抓到很多的,虽然我总是把它们养死了,说起来,我总是养什么死什么。
天气好的话,我还能看到很多少年脱了衣服在那里游泳,但是真要去,还是小心些,我曾看见一个非常大的蚂蝗出现在那里,这时候最好是带一些食用盐,撒在蚂蝗身上,不要说我残忍,毕竟庄稼人都害怕被这东西吸血。
我曾在这里的小水洼里面,抓到过尾巴带着金黄色的小鱼,我当然不知道这鱼叫什么,我和我的朋友便信口胡来,说这鱼叫金龙鱼,证据便是这鱼的尾巴。
我与这个堤坝的快乐时光有些久,所以我快乐地忘记了好多忧愁。村路口边上的一处荒凉败落的院落里,有一株石榴树,大人们是不允许孩子们进去的,因为里面有一口枯井,在杂草丛生的院落里,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可孩子那么听劝就不是孩子了呀,秋天的时候,大家馋那棵石榴树,于是悄咪咪溜进去,摘了几个,不是很好吃,但我也小心,找到了那口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