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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1 / 3)

几天前,在店里干活的孙金花因晃神被烫伤了脚,送到医馆说得休息半个月。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因走神出岔子了。本着关心员工身心健康是一个老板应尽的职责,沈雪找到她:“大娘,您最近是有什么事吗?魂不守舍的。”

孙金花一开始还想隐瞒,但她如何是沈雪的对手,几下便被套了话。

原来是孙大娘亡姐的女儿柳萍被他父亲柳志卖给了百花楼。这也是为什么她不留在老家享受天伦之乐,反而来卫阳城务工的原因。儿子儿媳虽然愿意攒钱赎出柳萍,但到底不是有钱人家,孙金花不忍心拖累儿子,借着来看柳萍的时候留在了卫阳城。

“每个月的十五号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等了一天她也没来。”孙大娘回忆到,“我担心她出事,一有空便去找她,始终没有见到人。”

身边没有亲人,加之这几天精神紧绷,突然有人可以倾诉,孙金花没忍住趴在床上哭了起来。看着她已经花白的头发,沈雪有些动容。柳萍并非她的亲生女儿,这要是别人,最多说几句可怜的话,然后咒骂几句柳志,很少有人能做到她这一步的。

沈雪拍了拍她的背:“您先别哭了,我找人帮你去百花楼问问。”

本已经绝望的孙金花见沈雪愿意帮忙,哭得更凶了,对着她说了一通,只是泣不成声,让人听不清在说什么,左不过就是些感激的话,沈雪也懒得问。

因为自己是女子,不方便去百花楼。舅舅又有家室,要照顾舅妈的感受,沈雪思来想去,决定找张复帮忙。沈雪每天给李璋送吃的都会给他和燕行一人一份,二人早已混熟。

所以沈雪觉得找他帮忙是水到渠成,结果却被泼了一盆冷水:“什么!百花楼,不行!”

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沈雪忙问:“为什么?”

张复道:“要是王爷知道我去那种地方,定会打断我的腿!”

“那我们就不让他知道!”沈雪哄道。

“我……”张复纠结万分,最后泄气地蹲在地上,“您要我去那做什么?”

沈雪把柳萍的事告诉了他,怕他还是不愿,准备打感情牌:“孙大娘一把年纪……”

“好!”没想到张复听后竟爽快地答应了。

看来也是个热心肠的小伙,沈雪拍着他的肩膀道:“我果然没看错你。”

“这都是跟王爷学的。”张复只要逮着机会便会夸李璋,“他看起来冷漠,实则内心如火……”

“好了好了。”沈雪打断道,“他的为人我是清楚的,不用再说了。事不宜迟,今晚你就去百花楼。”

夜幕降临,沈雪坐在百花楼对面的茶楼里,透过窗子看着这卫阳城最大的销金窟。灯火通明,门口马车络绎不绝,楼外灯笼将街道照得如同白昼一般。隔着一条街,都能闻到胭脂水粉的味道。

张复按照沈雪吩咐,进去之后便要了个包间,点了几个女子进去,最后留下了一个叫杏儿的。据孙金花所说,柳萍还未在百花楼挂牌,所以被安排在杏儿的屋里伺候。问她是最清楚不过了。

“死了!?”沈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柳萍两个月前就死了。

“尸体呢?”沈雪问。

张复说:“说是店里的龟奴抬出去埋的,多半是扔在乱葬岗了。”

“啊~~”当沈雪将此时告诉孙金花时,对方哀嚎一声,昏死了过去。舅妈刘红莲连灌了好几口参汤,又掐了好一会儿人中,才缓过气来。

众人商议着要报官,舅舅王峰却建议先礼后兵:“先找百花楼的老板问问,实在不行再报官。”

沈雪觉得有道理,事情没有弄清楚前不好把局面闹得太僵,便让杜龙卫虎二人拿着自己的请帖去百花楼。

百花楼性质特殊,历任老板都是女子,属于传承制。前一任老板会在退下来之前选出最合适的人选作为继承人。百花楼现任老板叫龙三江,从前任手中接管百花楼已经十年了。百花楼也正是在她手里得到了质的提升。当年百花楼还只是一个单纯的妓院,她花重金请老师来教授舞蹈,音乐,诗词等,硬是把百花楼打造成了受人追捧的风雅之地。

龙三江还会收留落魄的文人,这些人大多没能高中,郁郁不得志,“幽而发奋”,写得一手好诗词。在卫阳广为流传的才子佳人的故事一半都与百花楼有关,以至于当今读书人,若谁没去过百花楼,都算不得是一风流人物。

沈雪听到这些关于她的故事后,尽管不赞成她做的生意,但还是由衷地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为了尽快打听清楚柳萍之死,沈雪决定在约在卫阳城最好的酒楼见她,让对方觉得受到尊重,办事就方便了。

见面当天,龙三江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时辰:“见谅,事太多了,耽误了。”她嘴里说着抱歉,神情却没半分歉意。沈雪能理解她的傲慢,毕竟自己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而她是名动天下的百花楼老板,正事要紧,沈雪不想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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