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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1 / 3)

二十四万金币。

这笔钱都能组起一支近两千人的军队了,而一个伯爵的领地,都不一定能有两千人的驻军。

知道未婚夫这么有钱的领主小姐恨不得现在立刻写封信再要点。

而讲完事情始末的半精灵罗莎内心同样不平静。

她在艾米问自己为什么接下这份长期委托的时候撒了点谎。

“我想找份安稳的工作。”罗莎微笑着回答。

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一个月一百金币,对她来说算得上是白菜价。

这也是她能从候选人中脱颖而出的原因——至少要三倍以上的价格,才有可能雇到她这个水平的佣兵。

罗莎完全是冲着艾米来的。

精灵的生命太漫长,哪怕是她这种混血半精灵也是一样。

太阳每天升起落下,月亮每晚划过夜空。无论是杀人、找人、救人,还是送东西、找东西、偷东西....委托来来回回只有这些。

哪怕是佣兵这个以惊险刺激为著称的职业也是一样,一旦做了超过三十年,就只剩下没完没了的枯燥和无聊。

所以乐子变得非常重要。

而对于半精灵罗莎来说,八卦就是她生命唯一的意义。

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领主,却被神秘人开出天价悬赏,单是这件事就足够令人好奇的了。

而这位小领主,竟能还能引得南境最有钱、最显赫的大公爵,豪掷几十万金币,帮她摆平追杀。

这背后肯定大有文章。

罗莎甘愿冒着被这个狼人帅哥用剑戳进脖子的风险,也绝对要吃上这个瓜。

不,不止,应该说,她今天就算脖子被戳出个血洞,也得知道艾米小姐和洛克公爵到底有什么关系才能放心地闭上眼睛。

幸好剑没洞穿她的脖子,而善良的艾米小姐,甚至愿意主动向她袒露二人的关系。

“其实,洛克公爵是我父亲为我订下的未婚夫。”

领主小姐沉吟片刻,觉得这件事并不需要保密,尤其对自己未来的贴身女仆来说更没有这个必要。

况且,从洛克公爵的行事风格来看,他也没有任何想要否认这门亲事的意思。

罗莎露出透着满足的甜美微笑。

艾米并没有多想。

她对罗莎非常满意。

能打,又漂亮,做了几十年的佣兵,经验丰富,职业素养高。

每月还只要一百金币,怎么看都是自己捡了大便宜。

于是,两个都觉得自己赚到了的人,愉快地在主仆契约的卷轴上,分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在罗莎正式上班的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刚刚透过云层洒在屋顶的时候,永夜城所有的教堂都响起了钟声。

纳维公爵去世了。

他的遗体被绣满族徽的蜡布包裹着装进了棺材里,八名铠甲锃亮器宇轩昂的骑士将丝绒罩布笼在上面,并寸步不离地守在旁边,确保这具漆黑透亮的棺材在抵达玛利亚圣殿后仍然没有一丝刮痕。

跟在棺材身后的是纳维公爵的夫人,和大多数北境贵族太太们的珠玉饱满不同,她瘦削得过了头,高耸的颧骨和干瘦的脸颊就像吃不饱饭的农家女人。

艾米几乎没怎么听说过这位夫人,而永夜城长大的雷尔夫也一样。

她似乎对于自己所能拥有的领主夫人的权力一无所知,既不过问家族里的事,也很少在社交场合露面,几乎是纵容般地让纳维公爵在城市的每个角落里都留下了种,所作所为看起来就像她的外表一样怯懦。

但今天往后,所有人都不会这么看待她了。

因为在公爵夫人身侧的,是她的亲生儿子,别斯霍拉的新任家主,年轻的迪克特大人。

平民被允许站在街道的两侧参与葬礼游行,这是他们为数不多能见到这位北境统治者的时刻,但高大的护卫队成员同样站在道路两旁,银色的铠甲和佩剑在阳光下反射刺眼的光,再加上人群的推搡拥挤,因此也没有多少人真的能从缝隙里看清楚新领主的模样。

队伍浩浩荡荡地抵达城市东南角的玛利亚圣殿,这里已经提前点燃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蜡烛,彩色的窗户盖上了黑色的丝绒绸布,进门之处铺设了一块又厚又大的黑色地毯,上面镌绣着别斯霍拉家族徽,从台阶一直铺到祭坛。

棺材被缓缓放在祭坛上,正对着高耸的半圆形穹顶,一缕阳光透过顶端的玻璃,洒落在漆黑的棺材之上。

神官班森主持了这场葬礼。

在繁琐复杂的过程中,艾米无聊地和雷尔夫说起了小话。

“你闻得到吗?”她用眼睛悄悄瞄向布利斯的方向。

为了迁就领主小姐的身高,灰发青年微微俯身,轻轻摇头:“我没有闻到任何味道。”

“那你说其他人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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