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是干这个的,有人递材料,我们就得调查。
秦连长也很抗拒,他说有什么事找他,不让来找你,可是你知道的,你是当事人,就算是夫妻他也不能代表你。”
“丁同志,曹干事,有什么话你们就直说吧,讲开了才能明白。”
曹干事从军用书包里拿出一封信,丁向红递给了叶巧慧。
字迹很熟悉,是秦牧写的,还是实名的。
大概意思是:
我叫秦牧,是招县xx村人,秦时是我异母哥哥,他从小虽然跟着奶奶生活,但吃喝拉撒的费用都是我爹我娘供应的。
十七岁,我哥哥谎报年龄入伍了。
我和叶巧慧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彼此也中意,就定了亲。
参加了两年劳动之后,我因表现优异,获得了一个推荐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和叶巧慧暂时分开了,但彼此常有书信来往。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叶巧慧一边和我通信,另一边却接受了秦时,我刚毕业就提了分手,还嫁给了我哥。
我妈因为气不过,骂过我哥,说我哥禽兽不如,拐了亲弟媳妇,所以让他们恨上了,污蔑我妈偷窃。
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清楚,害群之马留不得。
巴拉巴拉……
叶巧慧看完信后,将信递还给曹干事,平静地说:“信上说的并非是事实。我和秦牧的确订过婚,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主动写的信。而且,是他另外追求了一个女同学,主动提出退婚的。”
丁向红和曹干事对视一眼,问道:“那你为什么后来又嫁给了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