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九旸皱眉,“小语这么聪明难道想不出来其中关键吗?”
秦语摇了摇头,有时候厉九旸做事情,方法太复杂。
他的心思缜密程度绝不是她能比的上的。
“小语可以想一下,为什么医院适配骨髓那么难排到。”
这个问题很简单,秦语脱口而出,“当然是因为数量太少,所以大大降低了适配的概率。”
“没错,全世界各地患有白血病的人不计其数,而骨髓的数量却仅仅只有病人数量的十分之一。”
“就这十分之一的骨髓,还大多都是从意外身亡,或者其他身患绝症的病人身上弄下来的。”
“如果不是面临濒死,谁又会把身上的重要器官捐献给一个陌生人?”
秦语皱眉,“所以呢?”
“所以我们才要办立基金会啊。”
“如今太平盛世,有些人想出名或者想流芳百世,就得找别的门径去做出点对社会有用的事情,从而被人们所熟知。”
“基金会就是个很好的门径。”
“只要咱们把框架搭建好,自会有一批心善的社会人士前来捐钱捐骨髓。”
“另外一点,小贝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孩子,就算可怜,可这世上哪个患病的孩子不可怜呢?”
“别人
又不知道他的存在。”
“基金会成立后,咱们把名气先打出去,就会有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了解到小贝这个可怜的孩子。”
“你再弄笔丰厚的奖励,只要前来捐献骨髓的人他的骨髓跟小贝配上了,就把这笔钱给他。”
“这样一来,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让小贝做上手术恢复康健了。”
秦语听完,真心佩服厉九旸的才思。
如果他不做生意,不管改做哪一行,应该都是最顶尖最拔出的那一个吧。
“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崇拜我?”
秦语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是的,我崇拜你。”
“厉九旸,你好厉害。”
这是秦语头一次这么正儿八经的夸他厉害,弄得厉九旸愣了一下,随后笑的有些腼腆。
但是他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只要秦语对他稍微好点,就激动不已的毛头小子了。
两人一起之后,他是越来越流氓了。
凑到秦语耳边小声说道,“这句话,你可以等到晚上咱们睡觉的时候说,我想我会更开心。”
秦语也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了,立马就明白过来他的意思。
脸颊瞬间红透一片,没好气的给了他一拳头。
之前于湛说她是小贝的贵人,这一刻
秦语觉得,实际上厉九旸才是所有人都贵人,也是小贝的贵人。
小贝多幸运啊。
这世上能有几个患上白血病的孩子,背后能有一个心死如此缜密,家财万贯又有手段的男人为他们筹算。
这个基金会,说起来简单。
可如果没有足够的智慧财力人力物力,又怎么可能支棱的起来?
这个社会,不缺有爱心的人。
却的是能组织事的人。
医院里,赵明轩给小贝做了做检查,看了所有他以往化验单的数据。
“幸好小贝的病情还没到晚期,目前来看,身体机能并没有被白细胞完全的破坏。”
“你去给他办理出院手续吧,医院用来维持小贝身体的药效果都太弱了。”
“我有办法能让这孩子好转起来,只要个把月的时间,保管能还你一个能跑能跳能吃能喝的儿子。”
周崇明激动地连连向他道谢,“好,我这就去办理出院手续!”
结果周崇明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意外遭到了小贝在这个医院的主治医生的反对。
他说周崇明疯了,现在让这孩子离开医院,无异于回家等死。
周崇明答应了赵明轩要对他的身份保密。
在医学界,赵明轩其实还挺神秘的,不少人
都知道他的医术出神入化,也知道他的名讳,但却很少有人见过他的样子。
一来,赵明轩不想太过影响生活。
如果人人都知道他的长相,岂不是走到哪儿都没有自由!
名气太大也苦恼呢。
二来,有些医生吧太争强好胜,只要一看到他就拉着他讨论学术问题。
说是讨论,实际上则是为难。
找了一些极难的病症病理,想让他出丑罢了。
赵明轩烦这些人,所以尽量不想暴露行踪。
周崇明对他的话施行的很彻底,无论医生说的怎么难听,他都没有解释,更加没有说出赵明轩的名字。
“小贝继续留在医院,不也照样等到不骨髓吗?”
医生被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