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吃饱喝足,他们去散步。
而沈明初和华妍离开后,去吃了火锅,然后看了一场电影,她很享受现在的生活,比九清宗的时候,精彩极了。
他们还去了夜店,华妍软萌可爱,看起来很好勾搭的样子,有些人想猎艳,盯上了她,华妍坏坏一笑,没怎么搭理。
就把乌烟瘴气的,总有那么一两个自以为是搞事情的,看着华妍去洗手间,想欺负人,把人拉进了男洗手间。
紧接着,惨叫声传出来,等华妍出来时,地上多了一滩血。
很快,就把死了人的事情,被发现了,华妍把玩了一下头发上染上的血迹,她头也不回,和沈明初离开。
回到家沐浴时,血液和着水流
淌,血红血红一片。
而洗手间的两个男人,下半身血肉模糊,双肾也不见了,这是一场凶杀。
沈映初是第二天起来,看手机上的推送新闻,才知道本城发生了什么事,照片都打码处理了,看不出什么恶心的。
不过这是社会新闻,沈映初也没多留意。
冷静了一晚上,沈映初还是决定和沈明初好好的谈一谈,她约在咖啡馆和沈明初见面,要求“好久没和哥一起喝咖啡了,就我们兄妹吧!”
“好!”沈明初爽快的答应。
他出门时,华妍叫住了他,给了他一个玻璃瓶“里面的小虫子,事先放在指甲里,和不离拥抱的时候,手指放在他脖子后面,停留五秒中。”
“好!”沈明初看了眼细如头发的厘米长的虫子,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很容易藏在指甲中。
华妍见他无动于衷,仿佛要算计的不是自己的外甥,她问“你不想知道是什么吗?”
“不想知道,只要是你吩咐的,我都会照办,我的主人!”沈明初跪舔华妍的鞋尖。
华妍见了,哈哈的笑了“不错不错,不愧是我养的狗,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说不定会多留你活几天!”
沈明初从善如流“好的,我的主人,汪汪”
华妍无情嘲笑“叫的好,回来给你吃大骨头,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