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了。
这个世界不对劲,很不对劲,反正无论是哪里好像都不对劲,原本完美运行的环境忽然多出了一堆的bug。
路泽飞在听完夏弥的解释后,在心里默默地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小老弟,这锅,你替大哥背好了!
曾经,路明非在连续看了三部连映的黑客帝国之后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种非常神奇的能力还没有被发掘出来。
像“neo”那样,是“theone”。
而他,在某一天会有一个神秘人物来发掘他这个能力,他将在众人灼灼的目光里摇身一变……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他知道,像他这样的衰仔,一辈子只能当衰仔了。
他现在已经高一了,中二的年纪已经过去了。
这个世界叫现实世界,它只有叔叔永远念叨的万宝龙手表和婶婶日益抱怨的房价飞涨。
自己的老哥是此獠当诛榜的榜首,自己身为小老弟,除了成绩是倒数榜首外,没啥可以拿出来炫耀的。
嗯,除了自家老哥外,路明非最崇拜的人就是楚子航了。
长相帅气,成绩优异,家世不凡,又是篮球校队的队长,可谓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路明非觉得自己真的衰爆了,连喜欢的女孩都不敢告诉对方自己的心意。
可陈雯雯是那么漂亮,那么美丽。
自己,自己怎么可能去表白呢
自己怎么能让陈雯雯知道自己喜欢她呢,那多没面子呢
我是这样一个人,怎么配得上陈雯雯。
他看不惯所有帅哥,除了自己亲哥外。
但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主角,而我,只是一个衰仔。
所以,每次路明非想不通的时候,他就会去打星际争霸,用游戏来麻醉自己。
他想不通,大家都是一个物种,有些人偏偏能那么牛逼轰轰,什么好事都让人给占齐了。
但现在的路明非觉得,那个改变自己一生的机会似乎来了,但又没完全来。
他杀人了。
不,他没杀人。
他杀人了?
嗯,他杀人了
不,他没杀人!
但这大雨天,旁边没有路人没有监控,方圆十里就自己一个人和一具尸体,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此情此景,路明非就差自己说服自己了。
“血之哀,这就是血之哀!”
通过酒德亚纪的视野,昂热看到了这一幕。
这个孤独的少年。
他很早就关注到了路明非,所以他知道那个混血种可能是冲路明非去的。
所谓的血之哀,就是指,混血种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龙类,所以在人群中往往会感受到排斥感,越是血脉等级高的存在,血之哀越是强大,昂热之所以判定路明非的血脉强大,就是因为他太孤独了,这血之哀简直强的离谱。
而纯血龙类的血之哀之所以非常强大,强大到四大君王为了互相陪伴都是双生子,是因为他们是弃族。
沉睡千年之后,大地已经成为异族的乐园,他们觉得孤独,这才试图回到龙类统治的时代。
施耐德有些错愕地看向昂热,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
浑身上下被扭成了麻花,周围的地面墙壁全都塌陷。
而画面正中心的那个少年,还穿着仕兰高中的校服,眼神空洞呆滞,眉毛耷拉着,样貌是那么的平平无奇。
很难想象,这恐怖的动静是这个少年弄出来的。
昂热身前的橡木桌上一只骨瓷茶壶配两只杯子,壶中的大吉岭红茶还没有凉。
“施耐德你不试试松饼么?榛子味道的。”昂热点燃了一支雪茄,端起红茶,语气平静。
“我现在没心情。”施耐德看着那具被切割成破败棉絮般的尸体,眉头紧皱。
这时,呆呆怔在原地的路明非,看着把他包围起来的数十位黑衣人,茫然无措。
他唯一的想法是,那个领头的大姐姐好漂亮,好奈斯。
狂风撕扯着细雨,数十名身着黑风衣且表情冷酷的人从各个方向将路明非包围,并在第一时间拿出各种长枪短炮对准了路明非以及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迅速形成了包围圈。
当然,路明非看到不远处,还有一位大哥端着大口径狙击枪的,红点瞄准明晃晃地锁定在自己的胸前。
我尼玛,这是顶级通缉犯的待遇,我路明非何德何能啊!!
“大哥,别开枪,自己人,自己人,别,别手抖了啊”
酒德亚纪比了一个战术手势,这些黑衣人非常默契地将路明非包围了起来。
他们身手利落,行动规范而又效率,简直像是一直肃穆的军队。
酒德亚纪目光锐利如剑,扫视着路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