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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发家史(1 / 2)

从小处处比旁人低一头的郑青松,性格也相当阴郁低沉,长大后工作并不是很理想。拿着微薄的薪水,承受着无理由的加班和上司的责骂,还要挤出笑脸来面对这一切。

每天下班后,能让他缓口气的,就是在网上看一些鸡血文,然后将自己带入主角的位置,再把那些欺负他的人安上炮灰的名儿。

自从发现了楼上那个名叫“美美”的丑女变美了后,出于男人的劣根性,本来打心底讨厌美美的他,也在意起这位新出炉的美女来,更是利用楼上楼下多年老邻居的关系和地理位置,偷窥起美美。

也正是他的偷窥,发现了美美的蹊跷。

当他第一次看到美美将一包东西凭空变没了,只认为是自己眼花了,心里却种下了怀疑的种子。而作为一名脑补帝,还是擅长将现实生活带入虚拟小说里的脑补帝,在接下来的偷窥日子里,总是下意识的注意这些细节问题,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个美美真的是得到了随身空间。

否则,怎么解释她变出了的那些还带着泥土新鲜爽脆的蔬菜水果?逛完街后,什么都没买,双手空空回到房间,却能变出一堆商场里才有的名牌衣物包包等?之后那些店却闹起了失窃传闻?

如果郑青松是个高富帅,他此时绝对毫不犹豫的去追于美美,可惜他只是个矮矬穷。在于美美还是黑胖矮女□丝时都看不上他,何况如今人家已经完美蜕变为白富美了?

然而,随身空间的吸引力真的是太大了,尤其在他亲眼看到于美美的变化后,他不由自主的就幻想假如这个空间是自己的会如何。

他需要改变,迫切的需要改变!而于美美的随身空间,则被他视为了关键:如果是我的!如果是我的!他再不用像个龟孙子一样被老板骂,再不用和父母一起挤在这个又破又旧空间狭小的小楼里,再不会看到心里的女神却连嘴都不敢张,而那些曾经瞧不起他的人,他会让他们后悔活在这世上!

在极度的渴求下,他彻夜难眠,想那个空间想到双眼发红,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随着于美美的日子越过越好,随着自己生活的不如意而迅速在心底生长发芽,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巨树。

而当他得知于美美一家要搬家去富人区,从此和这个贫穷破败的地方彻底拜拜后,他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恶魔。

他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那一天,是他一生中最郑重最小心最得体的一天。默背着在心里勾勒了千万遍的计划,出奇的,他心里非常镇定,非常冷静。

他早就发现,于美美脖子上戴着一串项链,一串毫不起眼,看起来完全是地摊货的项链。他知道,那就是空间的本体!每次变出或消失东西时,她总是一手握住那颗灰不溜秋的石头项链,才能够让东西出来或进去。而他的目的,不言而喻。

“郑青松,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既然你约我出来,顺便我也就告个别吧,我马上就要从这里搬走了,以后,恐怕再见的次数就很少了,毕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于美美变美了后,言语做派也“淑女”了很多,却改不了本性里的尖酸刻薄,不屑的瞟了瞟这个黑漆漆的公园:穷鬼,想告白也不知道找个好地方,怎么着也要五星级的餐厅才配得上自己才是。

得意的甩了甩丝滑柔顺的一头大波浪,瞟向眼前这个男人的目光里,是掩都掩不住的鄙视。

郑青松穿着一身西装,浑身上下特意收拾打扮过,似乎永远弓缩起的背努力挺直,眼里全是真挚。

这个地方,是郑青松考虑再三才选出来的地方:偏僻,安静,且连路灯都没有,天一黑就抓瞎。

而今天,恰好是暴雨天气,天暗的可是要早很多呢,再过不久就要下雨了 。

“我我知道,我知道你要搬走了。我只是想”郑青松心里冷静到恐怖,面上表现的却很局促,双手些微的颤抖着,脸也憋得通红。

于美美笑的一脸温柔,眼含鼓励。这些天给自己表白的已经好几打了,她一边享受这种被捧在手心的感觉,实际上却谁都没答应:开玩笑,现在自己身价可不同了,能随随便便答应么?

郑青松踟蹰着脚步,一点一点挪到于美美面前:“这个,是我准备了好久的,请你务必要”他此时肾上腺素急速飙升,兴奋的发抖,一只手哆哆嗦嗦的伸进口袋,像是要掏出什么东西。

见到他如此表现,于美美的好奇心不由被勾了出来,眼神也被那只手给吸引住。

“呵呵 ”郑青松凝出一面冰镜,痴迷的看着自己锁骨上的纹身,对自己当年的举动是万分满意。一想到那个女人穿着纯白色的纱裙,捂着喉咙不敢置信的模样,他都觉得惊讶呢:原来自己可以这样狠厉,原来杀人竟然这样痛快!

他当初直接将那女人抹了脖子,而空间也就还原到没认主时的状态,然后被郑青松收入囊中。而那个女人,现在早已在空间化为飞灰了。

成功接手了空间后,不得不说常看小说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他很快的就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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