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栀璃鸢年>科幻灵异>领先人类一千年> 第17章 讨伐对象——火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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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讨伐对象——火蜥蜴!(1 / 2)

陆远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终于明白为何自己打死“炼狱魔蛛”后,开拓者之眼会声称这是“暴殄天物”的行为。

因为那蜘蛛还没培育出超凡火种,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我还是得打死它啊!”

陆远仰天长啸,整个人抖动地像筛糠一样。

他深深感叹着命运的无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时期,曾经暗恋的一个姑娘,因为缺乏勇气,没有发起追求。

到最后大学毕业,偶然间的联系,姑娘才说道:“其实…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然,以上纯属陆远的幻想——暗恋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联系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欢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来的。

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鬼地方,幻想一下,弥补人生遗憾又不犯法!

不过,看了论文的后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为论文写了,只要狩猎一个拥有“超凡火种”能力的怪物,借助其火种,就能重新点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没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选,那玩意太强,藤蔓延伸好几公里,还没靠近我就被拽过去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从几个小boss当中挑选一个。

陆远拿出一份手绘的简易地图,上面绘画了这段时间侦查到的地形。

“那么,最容易杀死的超凡生物是哪个呢……”

“哪一个怪物,最可能拥有超凡火种?”

经过再三的思考,陆远将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面!

一头火红色的,类似于蜥蜴的四脚怪物。

身高约莫3米,体长8米,十几吨重量,长相极其魁梧。

侦查的数值全都是“???”

选择火蜥蜴的第一原因,这怪物是独居的,独自生活在一个干燥的峡谷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陆远实在招惹不起大批量的野怪。

而独居的生物,对付起来会更加容易一些。

第二,峡谷中的环境相对复杂,怪石嶙峋,就算打不过,也方便逃跑。

那峡谷距离他当前的位置最近,交通也稍微方便一些。

第三,这家伙会喷火!

既然会喷火,拥有“超凡火种”的概率是不是更高一些?

陆远想到这里,不由得振作起了精神,用力地拍了拍桌子:“那么就决定是你了!火蜥蜴讨伐计划,从今日起,正式开始!”

“嗷呜!!!”几匹狼在他身边,不知道主人为何亢奋,但它们齐齐咆哮,像极了吹嘘遛马的狗腿子。

……

……

陆远很想快点狩猎“火蜥蜴”,好让自己踏上超凡之路。

可是,以凡人之躯,对抗一个超凡怪物,难度实在不小。

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脚底下有一个文明遗迹,可是他根本捡不到枪支弹药等热武器。

就算能捡到坦克大炮,这么多年过去,也早就不能用了。

生命只有一次,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思来想去,最好的方法,自然是挖掘一个陷阱了。

这个陷阱至少能塞得下一头大象,深度至少得有3-4米。

光是这个土坑的工程量便不小。

还得在陷阱的底部布置长矛,网兜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这些东西倒是能够在城市废墟中寻找到,但想要将钢筋磨尖了,还是要花不少功夫的。

甚至,一个陷阱依然不保险,对手可是正儿八经的超凡生命。

于是他又取出了自己珍藏已久的“蜘蛛毒腺”。

这可是“高等遗迹守卫者-地狱魔蛛”遗留下的神经毒素!

即便那蜘蛛的生理年龄只有短短一天,可“高等遗迹守卫者”这几个字的含金量可不是盖的。

“希望能直接毒死……”陆远喃喃自语。

还有最麻烦的一点——万一那火蜥蜴,没有“超凡火种”的能力,应该怎么办?

没有“超凡火种”,就算打死了火蜥蜴,和白打没什么差别。

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做一件有可能没有收益的事,实在让人感受到哪沉甸甸的压力。

可他别无选择!

辛勤而又枯燥的工作消磨着他的意志,摧毁着神经,在没有人可以交流,没有人能参谋一下意见的时候,其中的苦闷自然不为人所道。

有时候陆远只想躺着,躺倒天荒地老。

但想到自己还有一份回归故乡的希望,只能拍拍屁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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