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要这样吗?”
马上就要夜市里,商贩们已经陆陆续续去到地方开始准备。而许多人们也趁着夕阳落下,愈发地汇聚在一起,期待着即将来的盛况。
角落里,一个俊美的少年拿着一张写满了词的纸,为难不已:“真……真的要这样吗?”
季宛点点头:“你放心,你只演这么一出,然后就回客栈里等着。没事的!不会很丢脸!除非这个镇上所有人都认识你。”
“那都不至于,我来这里时间不长,平时被管得严,也不会随便出入这些地方。”
“那不就是了。反正就一回。脸面,哪里有钱重要?”
“……好吧。”
燕星澜一再看了看纸上写得羞耻词语,还没开始,就已经脸红了。不过还是很认真地读了几遍,好让里面的字都能记到脑子里。而季宛事先换了一套土里土气的旧衣裳,用胭脂和锅底灰在脸上栩栩如生地画出了几颗唬人的脓包和黑痕,头发也拨得又乱又脏。
“好了么?好了你就去那儿呆着。我一会儿就来。”
“……好,好。”燕星澜始终红着脸,看了看她,“那你……嗯……加油。”
就这样子,
凭着俊朗的外表和出挑的气质,燕星澜走在街上,很快就招来男男女女的注意。许多尚未婚配的女孩更是见了他就挪不动步子,假装在逛根本都没有摆上多少都东西的摊贩,用余光偷瞄着他。
“这位公子!请留步!”
忽然,从人群中钻出一个家丁大半的人,径直拦在了他的面前,高声道:“我家小姐请您去金凤楼一叙。”
金凤楼是芙蓉镇最好最贵的酒楼,来往的非富即贵,有时候客多人满,即便砸钱也没办法有位置。这话一出,背后的主人身份如何,自然不言而喻。
少年有些僵硬地一皱眉,别过脸道:“不去。”
“不去?你好大的胆子!我们家小姐可是江南一枝花,出了名的闺秀女子,家里田庄百亩,商铺无数,长得更是花容月貌,往日里过来定亲的媒婆都踏破了门槛儿。过了个村儿可没这个店儿了,你不去?!”
“不去。”他冷冷横一眼过去,“闪开,不要挡我的路。”
周围人听得一场好戏,正窃窃私语。那家丁见他当真无意,便怏怏走了。只这回一走,反而让更多的视线聚焦到俊美的少年身上。
偏是这个时候,从人群中
走出来一个脏兮兮的女孩,皮肤黢黑不说,脸上还有几个脓包,叫人看了都觉得恶心。她这副尊容,只说了几声接过,别人看了她便自动躲开,就好像碰到了就会觉得晦气。
“这位公子……请等一下!”女孩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追上了前面的少年。
这下子几乎全场人的视线都看了过来,想等着看一场笑话。毕竟刚才那个名门闺秀都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回这个穷酸无盐的丑女过来,不知要被如何奚落。
“公子!”
“公子!”
果然,叫了几声,少年只是深深锁着眉头,甚至都不愿意停下脚步。那女孩却从腰间拿出一把蓝色的小花,大声说道:“公子!这是七日风铃花,我特地从悬崖上采了回来的。传言说若有人能将这花养过日子,便一定能遇到好事。如今是第八日了,公子,这花开得好极了,你即便不愿见我,也收下这花吧!希望……它能为你带来好运!”
原本高冷的少年终于停下来步子,饶有兴致地回头看着她手中的花,问道:“这不就是普通的风铃花?什么七日不七日?胡言乱语!”
“不。这与寻常的风铃花不同,这花虽然也是
风铃花,可它们生来就没有枝叶,而且遇水也能活。一连七日,会越开越旺。”
“果真这么神?”
“真的,真的!”
燕星澜看着画成小花猫儿似的季宛,虽然丑,可是原本的样子早已深深烙在心里,所以即便扮丑也不会真的觉得丑,反而觉得可爱。他见她这么认真的说词,又想到这场戏这么荒唐,实在没忍住,笑了一下。
不过被瞪了一眼,立刻就反应过来,重新整理了表情,一板一眼的问道:“我那里正巧有个花瓶,你将这花给我,若真的能活,我便买它一些。”
“不不不,我倾慕公子良久,只要能与公子多说两句话,花全送您都好。这是这花难得……我费尽心思,也只得这么多……”
“这个不忙,我就住在前面,你与我坐下,吃茶再说。”
如此,一场戏才算落幕。来往的游客便见到一个稀奇的场景——
一个俊美年轻的男子正拉着一个又黑又丑的姑娘往客栈里去,而那个姑娘手上,却攥着一把异常美丽的蓝色小花。
……
“呼。总算是结束了,就那么几句话,我出了一背的汗。”两个人回到客栈,燕星澜终于舒了
口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