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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雏形(1 / 2)

宋雁平提议大家留下吃了饭再走,被他们纷纷婉拒。

宋雁平带着王敏把一行人送到饭店门口,说道:“各位领导,过后我一定登门拜谢!还请各位领导费心了!”

宋雁平跟大家告别后,梁晓单独留了下来。

“梁董……”宋雁平还是一脸的愁容。

梁晓拍了一下宋雁平的肩膀,说:“看守所那边我会让李局长去打招呼的,放心,他在里面吃不了亏!”

“谢谢梁董!”

梁晓笑了笑,说:“辛董的案子也动起来了。”

宋雁平心中一惊,抬起头问道:“进展的怎么样?”

“问题不大……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在省委的那个大关系人,前段时间被上面偷偷给‘隔离’了,所以他这边也蹦跶不起来了,辛董的案子就又动了起来。”梁晓说道。

“太好了,辛董回来指日可待!”

“哈哈哈,咱们得低调一点……行了,你也回去休息休息吧,这两天你也心力交瘁了,有什么事儿你就给我打电话!”梁晓说道。

“好的,梁董!”

宋雁平送走了梁晓,便让王敏把他送回了会所。

涛涛经过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于第三天被送到了京海市湖东看守所进行关押。

梁晓让李顺在看守所里打点好了关系,涛涛在里面过的比当初宋雁平关押的时候还舒服。

漫长的三个月里,宋雁平除了打理会所的生意,隔三岔五也会去金昌盛查看小波那边的经营情况。

因为冬天的天气变化多端,大南庄港码头的渔货时好时坏,宋雁平让王敏安排了两个弟兄在油库那边看着,其他的弟兄全部调到了金昌盛和盛平帮忙。

期间,宋雁平与郑迟律师多次碰头,除了给涛涛的看守所账户打了一些钱,方便他购买日用品,宋雁平还对涛涛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一些了解。

宋雁平请郑迟捎话给涛涛,让他在里面一定好好的,郑迟每半个月跟林平杰或者市检察院的陈佳美,以提审的名义跟涛涛进行会面沟通,并将宋雁平的话告诉了涛涛。

不负众望的,林平杰带市局的法医人员在王海涛的姑姑和姑父的陪同下,对王薇的遗物进行了整理,最终找到了带有刘昌龙体液的那条底裤。

李顺带着人亲自去刘昌龙家做他老婆的工作,毕竟刘昌龙是先过错方,才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所以希望能让他们和涛涛达成谅解除了该履行的关押以外,还会附带民事赔偿。

刘昌龙的老婆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心里知道,就算她不答应达成谅解,他们也会有别的办法。

无奈之下,刘昌龙的老婆同意达成谅解。

2006年4月3日,上午十点,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宋雁平和梁晓以及郑迟坐在旁听席上,身后坐着刘昌龙的老婆和公公婆婆。

十点十分,四名法警押解着涛涛和孙佳走进了法庭。

公诉人开始念起诉书。

“2005年5月17日,被告人王海涛的表妹王薇去庭岛市大南庄港码头的油库,给王海涛送衣服,碰到醉酒的受害人刘昌龙,随即被刘昌龙在办公室内强奸,后王薇将自己被刘昌龙强奸一事告诉了王海涛。”

“王海涛得知此事后怀恨在心,遂找来被告人孙佳和驾驶员申亮(因病死亡),将购买的双管猎枪一支交给孙佳,让孙佳去吓唬刘昌龙,并承诺二人吓唬完了刘昌龙会给他们支付报酬。”

“被告人孙佳因长期吸食毒品,且在案发的前一天晚上吸食了大量的冰毒(经供述其吸食了约一克),第二天上午案发时孙佳仍处在精神亢奋的状态下,孙佳没有按照王海涛的指示用枪吓唬刘昌龙,而是开枪将刘昌龙当场打死,后孙佳和申亮驾车逃跑。”

“刘昌龙死后第四天,王薇因被刘昌龙强奸导致精神压力过大而服用农药自杀。”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海涛因其表妹被刘昌龙强奸,指使孙佳与申亮持枪恐吓刘昌龙的动机明确,孙佳吸毒后持枪杀害刘昌龙的犯罪事实清楚,刘昌龙强奸王薇并导致王薇自杀的事实清楚,向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海涛、孙佳依法提起诉讼。”

“现场有证物两件,分别是案发时孙佳所用的双管猎枪一支和王薇生前的内裤一条,王薇内裤上的体液和jg斑残留经京海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其dna与刘昌龙的dna完全吻合。”

“公诉人:京海市人民检察院陈佳美,”

公诉人念完起诉书后,审判长开始宣读。

“根据京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本院公开组成合议庭,并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真实有效,现在宣判!”

“全体起立!”

“被告人王海涛,因犯非法购买持有枪支弹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教唆他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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