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2章 开庭前(1 / 2)

短短两天,星辉娱乐小报的打印室日夜不歇地打印报纸,而随着大量的报纸流入市场,这个小小报社彻底在上海打响了名气。

当然这不是什么好名声。

他们胡编乱造,肆意编写明星艺人的八卦绯闻、离奇日常,引发了一阵非常热烈的讨论。

当然也引起了某些粉粉丝的愤怒。

比如某某刚上位的当红小生和高官富婆有一腿,比如某某以玉女形象出道的女星实则私下烟酒都来,且夜会男模一对n……

最离谱的还有造谣某刚满18的组合成员隐婚生子的假新闻。

有些新闻故事性很足,编的跌宕起伏,而有些新闻一看就是假,有些人爱看,有些人自然不爱看。

可最终倒霉的还是被当成段子写在其中的艺人,他们蒙受不白之冤,公众形象一落千丈,商业价值一举跌落,简直不知道到哪里叫苦。

这时候就不得不提起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操作了。

由于报纸传播太广,仅靠经纪公司一直纸声明,在这个不上网的年代,传播力度太小,根本没啥卵用。

怕人民群众就此信了无良媒体,经纪公司着急得直上火。

就在这时,同样身为受害者,且是第一批受害者的杭承宣布要召开记者招待会。

和那些无法解释清楚的艺人不同,他直接和那些人一起联名,在各大报纸上宣布要一起召开招待会的事。

而杭承本身号召力就强国民度又高,几乎瞬间招待会的声势一下拔高,凭借超高传播性,一下就传开了。

距离招待会还有一天的时候,丁安夏的状纸已经在法院立了案,法院通过当地派出所向柳苗花和吴燕芳传达了法院传票。

最先收到的是吴燕芳。

她在上海有临时居住证,警察一下就找到了她的地址。

收到的时候她是不敢相信的。

法院传票是什么她知道,那是犯了事需要升堂才有的传唤证明。

但是,“我犯啥事了?没有啊,我本本分分打工,谁都没惹。”

警察:“原告指控你与另一个女士涉嫌买卖人口,如果有申辩的想法,你可以在庭上向法官阐述,或者请个律师让他代替你阐述事实。”

说完他就走了,留下有些焦虑的吴燕芳。

她觉得这完全是有人污蔑,于是她本交法院传票给刚下班回来的丁安华看。

她不识字,也看不懂上面文绉绉的意思,丁安华却一下看出门道,尤其是当传票上写着的原告名字,他顿时明白了一切。

“是姐要告你。”

吴燕芳从传票一来就担心的不得了,现在一听到是谁要告她,顿时火冒三丈,眉眼尽是刻薄。

“她竟然敢告我!她竟然敢告我!!她竟然敢告我!!!”

丁安华:“而且她说你买卖人口,从小拿她做交易。”

吴燕芳气的胸膛起伏:“这个白眼狼,老娘送她去好人家,让她吃香喝辣的,享你都享不到的福,她怎么敢说我卖她的!”

丁安华:“现在已经不是敢不敢的问题了,而是姐真的把你告上法庭了,现在咱们应该想怎么面对法官的审判。”

吴燕芳:“审判个鬼,从老娘肚子里下来的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就算我把她卖了又怎样,没我她能生的下来吗,我都没指望她能感恩戴德了,也就平常要点吃喝的,就当她是孝敬父母了,结果你也看到了,吃她点东西就要跟我断绝关系,现在呢还把亲妈告了,好好好等她被苗花弄死求咱们的时候,你看我救不救她?”

丁安华疲惫的揉揉眉心,随即发现另一行字,心上一惊。

“妈,不止你要出庭,好像苗花婶子也要,她和你一样一起被告了。”

这么看来一定是柳苗花去找丁安夏,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他姐应该是被激怒了,所以才把两个人一起告了。

有人一起被告和自己单独被告感受是不一样的,吴燕芳有些开心还想着联合柳苗花给丁安夏一个教训。

她现在因为过度愤怒已经忘了,要利用柳苗花重新和女儿和好如初的想法。

丁安华把所有内容都看了一遍,思考了一下:“他俩到底是怎么闹到这个地步的?”

他有些好奇,这些天他忙着搬砖,并不知道娱乐八卦上的风风雨雨。

吴燕芳:“咱们要不要先去找他们,然后和苗花商量一下?”

丁安华有些无语:“咱们都把人赶走了,还回去找她干啥?”

“真正能为妈洗清嫌疑的只有姐,你求她放过你就好了。”

不过大概率他觉得亲姐不会手下留情。

丁安华这么猜测并不是没有依据,第一丁安夏背后有杭承,从那个男人的手段看,不会让他姐受委屈的,第二他们确实卖孩子了,客观事实会让法官很好处置他妈,第三被激怒的亲姐可不是个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