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睡觉便成了冥想,呼吸就成了吐纳,散步就成了打熬筋骨。
这样一年下来,血气越发旺盛。
同时也带来附带的好处,五感敏锐,即便不用棍子也能在路上正常行走。
来到县衙监狱,此处不同于往日的安静。
带着喧哗和热闹。
“我家阿郎痴傻,这姑娘口齿伶俐,正好配对。”
“我儿子矮,这女的够高,生孙子也能长足六尺吧。”
“官爷,还有更壮点的吗?这个太瘦了,屁股都是瘪的,怕是不能生呀。”
……
闾胥拉着范季越过众人,来到了典吏面前。
脸上露着讨好的笑:“官爷,还有几个适龄女子?”
典吏抬起眼皮子,瞥了一眼对方。
身上穿的衣服没有染色。
“来迟了,剩下几个都不卖,要等人家里赎。”
闾胥听后一愣,顿时急道:“不是说好给我留一个吗?”
典吏不耐烦道:“人家给多钱,一下子要走几个的不足为奇。”
还能这样?
闾胥急得跳脚,正要上前理论,被范季一把拉住。
“官爷,能不能再匀个出来。”说着,将手伸进了典吏的袖子,递上两粒金豆子。
典吏在袖子里捏着金子,满意地点头。
是个有眼色的。
于是和善地笑道:“想你也不容易,一个盲人,上了战场也只是填沟壑的料。”
故作苦恼的想了想,最终一拍大腿。
“这样吧,牢里还有一个怪胎,平日里连消遣的人都不敢碰,便许给你了。”
怪胎,范季好奇地问道:“怎么个怪法?”
典吏一边带路一边解释:“那个女的长了一头的紫头发,还带了个面纱,瘦不拉叽的。”
“而且还是个说不了话的哑巴,问她哪的人也不回应。”
说话间,三人便来到了监狱的最里层。
黑漆漆的小牢房里关押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喏,就是这个,你带走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