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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黑衣人”(2 / 7)

是与一位名叫邱明华的四川内江市东兴区高梁镇邓河村人同住 213 房间。

邱明华此时尚未离店,警方立即找到他。邱明华当过兵,身高体壮,有 1 米 8。他在前一天中午入住,几小时后霍庆贵就住了进来,两人吹了一会牛。据霍庆贵说,他是个体户,已经赚了几十万,这次是来讨债的。后来也许看邱明华强壮如牛,怕万一发生搏斗不是对手,霍庆贵找了个借口更换了一个房间。

霍庆贵夜晚在屋里杀死了同屋的人并实施了抢劫,这件事把邱明华吓得半死,魂都快飞了。由于邱明华在案发前和凶手接触过几个小时,因此对凶手的印象比较深,很快就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相貌特征。

据他描述,霍庆贵的个子不高,大约 17 米左右,人比较瘦,但肩膀挺宽,看起来还是有些力气的。他的打扮一看就是长期在江湖行走,做生意或者行骗的。他身穿黑色西装,脚蹬黑色皮鞋,手提黑色皮包,讲着一口云南口音很重的普通话。

邱明华还表示,如果再次看到霍庆贵,一定可以认出来。

警方得到这些重要线索后,立即带着热心的邱明华赶赴保山,抓捕霍庆贵。然而,当他们赶到大湾村时,还没来得及抓捕,邱明华就发现这个霍庆贵和他见过的霍庆贵完全不同,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大湾村村长也作证说,霍庆贵是个老实巴结的农民,多年没有离开过村子,只是偶尔去乡里赶集。2 月份的时候,霍庆贵从没离开过家。

警方经过调查,可以断定霍庆贵根本就不是作案人。随后警方询问霍庆贵,霍庆贵说他在 1992 年 11 月上旬和未婚妻去保山市“红光照相馆”拍结婚照时,放在中山装上衣口袋里的身份证和几十元钱都被扒手偷走了。霍庆贵的未婚妻还告诉刑警,当时在照相馆发现身份证和钱被扒窃时,照相馆的一位营业说她看见小偷下手的,因怕小偷报复而不敢吭声。霍庆贵已经在公安局备案,重新领了新身份证。

经过反复调查,霍庆贵没有说谎。然而,这起杀人案的线索却突然中断了。刑警们并没有放弃,他们推测,会不会是那个偷走霍庆贵身份证的小偷干了这些案子呢?于是,他们决定寻找这个小偷。

刑警们来到了“红光照相馆”,找到了当时目击小偷扒窃霍庆贵身份证的女营业员。据女营业员回忆,那个小偷是个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矮个子,小脑袋,一只眼睛的眼皮上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疤痕。

女营业员还说,这个小偷以前就在这里混,她以前见到过他被群众扭送到公安局,似乎姓宋。

刑警们得到了这个消息后,分析认为小偷很有可能是保山当地人。于是,刑警们调集了本市犯有扒窃前科的小偷的所有资料,经过一番查找,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住在川江路的宋建中身上。宋建中,二十六岁,原是建筑公司电工,1989 年因扒窃而被捕,送劳动教养三年。去年劳教期满回来后,靠做临时工谋生。据街道干部反映,宋建中的生活过得很滋润,远非临时工收入所能达到的,警方判断其显然有重操旧业之嫌。

市局刑侦大队的一位领导拍板决定:“请女营业员秘密辨认,如果宋建中确是扒窃霍庆贵的小偷,就寻机抓起来突审!”

当天晚上,刑警们得知宋建中在“欢欢舞厅”跳舞,便把照相馆女营业员带去,请她在几十名舞客中辨认曾经见到过的小偷。女营业员辨认了一会儿,指认了宋建中:“就是他!”

于是,宋建中被押到市公安局后,办“27 凶杀案”的刑警立刻对他进行了审讯,不问别的,单问去年 11 月上旬在“红光照相馆”扒窃身份证之事。

宋建中折进过局子,深知警方办案的路子,闻言愣了一下:“怎么问这个……”刑警说道:“你扒窃的那张身份证,现被发现和最近发生的一起杀人抢劫案有关。这意味着什么,想必你也知道!”

宋建中听了,马上吓得大叫:“这和我没有关系。你们别栽赃陷害我啊!”随后,他就作了交代。

原来,去年 11 月上旬的一个上午,宋建中在保山市“大新商场”作案,他把一个穿黑色西装、手提黑色皮包的三十来岁的男子定为目标。趁对方的注意力集中在柜台里的商品上时,他凑拢上去,把两根手指头伸进了对方的衣兜。但是,宋建中失算了,他的手指还没触摸到什么东西时,已经被那人用一只孔武有力的大手隔着衣服牢牢抓住了!

宋建中惊恐地说道:“哦!这……对……对不起……”

那个男子低声命令道:“跟我走!”两人来到商场一角,那个男子说道:“听着,大家都是走江湖的,我不打算难为你,但你必须给我办一件事……”

宋建中连忙说道:“大哥,请吩咐!请吩咐!”那个男子说道:“你给我去搞几张身份证来,年龄在 20 岁以上,40 岁以下,面容接近于我。3 天后的下午 2 点钟,在这里见面,交货!”

宋建中说道:“是!是!”那个男子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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