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以前的天真感到汗颜。
气势这种东西,听着挺玄妙的。
但确实存在。
萧阳虽是龙神殿殿主,在江湖上势力极大。
只是说到底,所谓的龙神殿,也不过是个江湖组织。
就算把龙神殿的外围成员都算上,了不得也就几万人而已。
一个万人组织的首领,凭什么能和掌控着兆亿黎庶生死的朝堂第一人相比?
厉千绝把萧阳和萧正亮比较,说实话已是拉低了萧正亮的档次。
“幸好老夫已经弃暗投明,跟了老爷,嘿嘿。”
想到自己如今已经不是见不得光的江湖黑户,而是正儿八经的举人老爷门人,厉千绝老脸上便又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他觉得……投身洛珩门下,怕是他这辈子最英明的决定了。
至于江湖宗师,却投身他人门下当走狗,会不会丢份?
嘿,这根本不是事儿。
江湖人物、武道高手甘当高官爪牙的例子多的是。
在太师府的时候,厉千绝就能感应到,这座太师府内不少强者的气息。
其中有些人,甚至比他还要可怕。
这些人,多半都是厌倦了江湖杀戮,选择投靠萧正亮,寻求庇护的江湖人物。
整个世道的观念都是如此。
没人会笑话厉千绝的。
甚至,不仅不会笑话,反而还会羡慕。
真以为官老爷的路子那么好走?
天下有的是江湖人物寻求官老爷庇佑,不缺他们一个。
“接下来就是寻找房子了,按照老爷的意思,他是要一座类似三味书屋格局的院子。”
“这在京城怕是不好找啊,也不知道老夫带的银子够不够。”
厉千绝自言自语道。
这次进京,洛珩给了他不少银子。
除了白县令奖励的那一万两外,还有洛珩这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
林林总总加起来,差不多快有五万两了。
不得不说,读书人来钱确实快。
洛珩的三味书屋,其实只能保证他自给自足,日常用度开支。
他手上的积蓄全都来自于,当初他中举后,林溪县各路乡绅的赠送,以及县衙的奖励等等。
所以……在大楚,干什么都不如读书来得“发家致富”!
就在厉千绝感慨着自家老爷富裕的时候。
他的目光忽地一凝。
“咦?哪来那么多军队?”
“这又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