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南絮居住了十五年的清源村位于京郊明山脚下,她可以说是被散养着长大,自打记事起,她便常常下河摸鱼,上山摘果,下地滚麦田,对明山周围的地形再熟悉不过。
翻过一座不怎么高的山坡,便能抄近道来到官道,即便楚南絮的脚程很快,但走到官道时已经临近巳时了。
捶捶酸胀的小腿,楚南絮咬咬牙继续往前走着,时不时咬上一口从村口小摊贩买来的油饼,补充即将耗尽的体力。
楚南絮不觉走这么多路有什么艰难。
她已经好些年没有见过绵延百里的青山,好久没有一日行了这么多路。当然,她也好久没有吃过如此喷香四溢的油饼,当下的她还真是痛并快乐着。
今日春阳高照,楚南絮穿得并不多,但后脊仍是冒了细密的湿汗,路边的树枝尚未繁茂,她抬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以此遮挡着耀眼的阳光。
脑中回想着上辈子的今日,在她误以为自己被高滦之破了身子,闷在屋里哀声痛哭之时,府里出了一件热闹的事。
从京城来的大理寺少卿来清源村缉拿朝中要犯,最后确认嫌犯藏身在别庄,引起了别庄一阵热闹,高滦之因此分心,没有过多纠缠她,好让她有时间消化自己心里的痛楚。
新来的小丫鬟是个活泼性子,非要拉着她一起去前院看热闹,说是分散下注意力对她才有益。
她说庄子前院有位天上少有,地下难寻的美男,那便是她与尉迟济的第一次相见。
后来她才知道,那眉宇冷峻,气度非凡、神情淡漠的俊美男人,竟是当朝天子的第三子齐王。
听她那位话很密的小丫鬟说,齐王勤奋自持,十几岁时便向天子请封王爷之位,以表其无意皇子间的皇位之争,深得陛下的赞许。在他及冠后,纡尊降贵主动出仕,从大理寺底层官吏做起,兢兢业业一步步爬升至大理寺少卿之位,朝中无一人质疑其能力,颇受朝中百官的欣赏。他是同辈世家子中最为崇拜的楷模,甚至更受寒门子弟的追捧,简直称得上整个京城男子望尘莫及又钦佩仰慕的对象。
尉迟济便是天边那轮明月,受世人仰头遥遥相望,触不可及。
楚南絮捂了捂脸,就这么一位风光霁月、纤尘不染,又颇具盛名的矜贵王爷,最终却是同她一起
挥退了脑中少儿不宜的画面,楚南絮敲了敲脑袋,她怎么又想起他来了,这辈子,她不会再与他有任何的交集。
然而,她才放下手,抬眼就见远处有两道驭马疾驰而来的影子,定睛一看,打头那人身上的衣服,好像是大理寺少卿专用的深绯色襕袍。毕竟她在大理寺牢狱的那半个月,可是每日都能见着,化成灰她都能认得出来。
楚南絮心中顿时警铃大作,手足无措间,慌忙躲到一旁粗壮的桃树后面,瑟缩着身子,战战兢兢地祈祷着尉迟济骑马时千万要目不斜视,可别侧目看她这个无关紧要的过路人。
事实证明,楚南絮是想多了,那两匹高头大马一步未停从她眼前疾驰而过,然而她却是栽在了自己手上。
就在她心底庆幸之余,她竟是脚下一个不稳,一个趔趄朝后仰去。
官道修的比两侧的农田要高上两尺,再加上田间有引水的沟渠,楚南絮绝对想不到,打小在田野里撒欢的她,竟会马失前蹄跌落水渠。
好在这几日没有下雨,滚了一身的浮土拍拍就好,只是屁股有些痛罢了。可是,她刚刚那下意识发出的惊呼,竟是吸引了尉迟济的注意,原本渐行渐远的马蹄声去而复返,吓得楚南絮顿时面如菜色,不知该如何是好。
“姑娘,你没事吧?”尉迟济的手下宫寅蹲在路边,探着脑袋往下望去,就见一个身着丁香色衫裙的少女一动不动瑟缩在沟渠,一直低垂着头不敢看他。
“姑娘,你是不是受伤了?”宫寅煞有介事地耐心询问,“你家在哪里?用不用我送你回家?”
“不必了,”楚南絮头也不抬地轻声回道,声音隐隐发颤,“不必劳烦公子帮助,我家就在附近,我自己回去就好。”
楚南絮在心里高声嚎叫:快走啊快走啊,有这功夫快去抓你们的嫌犯去,帮我作甚啊!
她不想与尉迟济扯上一点关系啊!
宫寅满腹狐疑地回头看了尉迟济一眼,就见自家主子朝他冷冷颔了颔首,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个女子,刚刚在路边就极为古怪地躲在树后避着他们,眼下又连头都不敢抬,甚至不肯接受他的帮助,这未免也太不寻常了些。
事出反常必有妖,在大理寺探案多了,谁人不正常他们一眼就能看得出,这女子,怕是识得他们身上的官服,犯了事儿心虚不敢与他们接触,才会有如此反常之举。
宫寅没再与楚南絮废话,干脆利落跳下了沟渠,一把勾住楚南絮腰间的系带,就像拎小鸡仔一样,纵身一跃轻松将其拎到尉迟济面前。
楚南絮喉间的尖叫还没来得呼出声来,眨眼的功夫,她就与长身倚在桃树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