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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2 / 3)

,却偏偏生在哥谭下城区。在同龄人都选择早早堕落的环境中,她勉强读到了高中,却最终没能完成学业。读了一年后就辍学进入了社会。另外,她的父母离异得很早,父亲是个靠吃女人软饭为生的软蛋,母亲早早就不知所踪,她有一个兄弟,死于酗酒后的溺亡——掉进哥谭湾,不失为一种哥谭人特有的归宿。

她的兄弟亚伦·柯利福曾经是企鹅人手下的一个中层,曾经和一位老鸨打得火热,会帮对方介绍“员工”。在亚伦死后,这名老鸨仍然活跃在红灯区。

露出的罪背后往往会牵扯出更大的罪,这就是为什么这起案子棘手,亚伦死不足惜,可艾玛也一同死去,这就耐人寻味了——如果她是除亚伦之外的,另一个掌握那些戕害他人罪证的人,那么她的死亡也就意味着,往后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再抓住那老鸨的马脚了。也许她死于奥斯蒙德们的同室操戈,也许她是死于情/色贩子之手,也或许,还有更大的隐情等着他们去挖掘。

布莱雷利走出酒吧,等待路过的风带走身上的酒气,但海风在

他身边绕了几圈,于是他只好拍拍衣服,带着混合着海盐的酒味踏上归途。

布莱雷利一直记着蝙蝠侠的忠告,关于如何扮演对方呕心沥血才让其活过来的火柴马龙。但他自认为没那么严重的强迫症,所以不会什么动作都完全模仿到位,实际上,火柴马龙本身是什么样,那是个其次的问题,重点是——搞懂别人眼里的火柴马龙,有人认为这是个幽默的人,那就幽默给他看,有人觉得他是骗子,那就竭尽所能地展现骗术。

布莱雷利本来打算往“住所”走去,半道上,他又改变了主意,折身而回,踏入了另一条街区。

这样一来,一个小时后,臭名昭著的红头罩就能在某个巷子里捡到一个披着老爹皮囊的倒霉兄弟。他倒是大可以冷下心肠,把人丢在那儿不管——

“先把你身上的味道给我洗洗!”

杰森嫌弃地说。

“你态度不能好点?”布莱雷利说,然后被杰森瞪了一眼。

半个小时后,他老老实实地坐在杰森安全屋的沙发上,叼着一根棒棒糖。发梢还在滴着水,作为收留他的报酬,杰森反手就丢了几份活过去。

“我好歹也有在帮你打探那几个新组织的消息,”布莱雷利说:“你就是那么对我的?”

“你打探到再说吧。”杰森把夜宵放进微波炉,定时,然后拿着一罐啤酒坐到了他身边当监工。

布莱雷利没分给他一个眼神,他在边干活边和夔娥聊天,并告诉她自己不需要她特意过来接人。

超人太频繁地出现在哥谭也不是好事,对哥谭人而言。

“你在查安吉莉亚?”杰森慢慢啜着手里的冰镇啤酒,布莱雷利“嗯”了一声,却说了个不相干的话题:“你想干什么就随便干,别在意我,就当我是盆栽,真的。”

盆栽可比你小子讨喜,杰森想。不过当布莱雷利愿意安静的时候,确实能起到盆栽的作用,随便往什么地方一放,赏心悦目,也不惹人烦。他也不像提姆,在没事可干超过二十分钟后就会原地睡着。

前提是他用自己的脸。

“她以前勾结过一些……高层。她一开始是在纽约做这种生意,后来才来的哥谭。”杰森不接他的茬,反而继续补充道:“虽然不是本地人,但她在这儿可是大名鼎鼎,哈,在我还小的时候,她就已经在那儿了,我是个男孩,所以最差的结局也就是去当窃贼,那时候,女孩们对她更熟悉——”

布莱雷利好像有在听,他在杰森停下话头的一瞬间立马接了上去,顶掉了原本的句号,让谈话在屋内延续:“所以你认识她手下的女孩吗?最好是活着的。”

“算不上认识。”杰森吐出一口气:“当年我被布鲁斯领走——这点先略过,那时候我和那些人的联系就断了,他们都知道我被阔佬收养,在我从泥沼里出去的那一刻,就注定我不会被他们看作一路人了。现在去套近乎基本行不通。”

“……怎么,你想和安吉莉亚掰掰腕子?”

杰森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那似蓝似绿的眼眸保持着混沌之态,叫人吃不透他在想什么。他盘着腿,像猫科动物把尾巴甩到身前,完全就是一副就没打算起来的、看热闹的姿态。

“你去过她的地盘?”布莱雷利问:“无意冒犯,我不会告诉布鲁斯的。”

“去过。去催过债,把一个赌鬼从娘们身上揪了下来,打掉了几颗牙。”他哈哈大笑道:“——她算是有点来头。干的那刚有油水可捞,但没贩毒来得快。想吞的不好下嘴,家底厚的也看不上。”

“……哼。”他笑了笑,用布鲁斯的脸——花花公子的姿态,冷不丁吓了杰森一跳——这小子学什么不好!

“那你有意向吗?”布莱雷利轻声问。“来帮帮忙呗?”

“就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格了。”杰森说:“以及你拿什么理由来让我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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