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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 4)

人扯过来,直接放在自己大腿上,面对面地抱着:“你有没有?”

阮榛已经有点微微喘气了,还要明知故问:“什么?”

宋书灵沉默了会儿。

动作不疾不徐。

阮榛猛地抓住对方的肩,惊呼了一声:“

.....!""

“什么?”

要么说这人刻薄,这会儿了又拿阮榛的话来问人家,脸还要这样仰着,一脸的无辜与委屈。

阮榛才不着他的道。

宋书灵这样用手弄他,阮榛呼出一口气后,就大大方方地让他弄,反正到最后憋着的人也不是他,时间还早,夜生活尚未开始,白皙的肌肤渐渐泛上粉意,阮榛歪着脑袋看人:“原来,三爷您介意这个?”轻飘飘的,又给话头抛了回去。

宋书灵看着他,直接凑近,轻轻咬了下阮榛的喉结。

特么来给人解释下,什么叫在意?

宋书灵压根不是那种会在乎过去的王八蛋。

他心怀芥蒂的点在于,自己未曾参与过的,爱人的曾经

阮榛伸手,胡乱地揉了把对方的脑袋:“嗬,好大一股醋味。

宋书灵声音很闷:.....”

这点挺乖,老老实实地承认了。

阮榛也不说话,低头去亲宋书灵,额头,眼皮,还有脸颊,捧着脸亲,逮哪儿亲哪儿,一边亲,一边说我最喜欢你这小嘴今天抹了蜜。

宋书灵当然要尝。

吻得都一块儿倒在沙发上了,阮榛突然扯好自己的衣服,翻身起来,给宋书灵压在下面。

宋书灵兴致突兀被打断,有点懵地看着对方,胸口不住地起伏。

“行了,我都给你讲过的。”

阮榛衣服的扣子被完全扯开了,肌肤若隐若现:“以前呢,我的确憧憬过一个哥哥,他帮助过我,也算是懵懂的悸动吧,所以惦记过。”有句话没好意思说出口,就是虽然他已经忘了,但那位少年,长得很英俊。

是阮榛喜欢的长相。

宋书灵也是同样的类型,眉目英挺眼神锋利,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成熟的男性荷尔蒙气息。

似乎潜意识里,阮榛会向往比自己大的男性。

“但是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长相也忘了,”阮榛继续道,“就是个很淡的影子,那会拿来应付你的,所以,不用介意。”他笑着俯下腰,亲了亲宋书灵的嘴巴。

“我最喜欢你。”

宋书灵哪儿受得了这个,他晕晕乎乎地与人接吻,又晕晕乎乎地站起来,给彼此的衣服扯好,拿起外套和车钥匙,尽好身为另一半的职责。那就是开车送伴侣出门。

全程脑子都不是很清醒,反复地回响阮榛声音里的笑意。

我最喜欢你。

最喜欢!

宋书灵不由自主地直起腰板,心里的蝴蝶又开始齐刷刷地振翅。

有时自己也纳闷,他俩都不是那种会客啬表达爱意的人,可为什么,每一次阮榛的告白,他都会疯狂地心动。可能这辈子,都栽人家手里了。

也甘之若饴。

酒吧离家不远,也就二十

一来分钟

的距离,阮榛打开安全带,挠了下宋书灵的手心。

宋书灵正看着他。

“估计十一点半结束,”阮榛想了想:“你要来接我吗?”

宋书灵不假思索:“当然。”

阮榛是他的爱人!

凭什么要别人来接?

阮榛笑了笑,也不推辞:“成,那就十一点半,我估计会少喝一点,放心,不会醉。”

他打开车门下车,也没问宋书灵等会打算去哪儿,快速地挥了挥手,就转身跑进那间刚开业的酒吧里。门上挂着的黄铜铃铛发出轻微的响动。

宋书灵还握着方向盘,轻轻地叹了口气,车内仿佛还残留着阮榛刚才的气息,是朝夕相处,却也永远不会厌倦的味道。过了好一会儿,他伸手拉开柜子,拿出藏蓝色的丝绒盒子。

里面有一枚戒指,求婚用的。

宋书灵很早就订做了,没有告诉阮榛,怕被发现,都没敢往家里带,一直放在车上。

盒子打开,戒指折射出璀璨的光。

目光落在上面,是连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温柔与眷恋。

宋书灵低头,轻轻地吻了下那枚戒指。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他早就想向阮榛求婚了,现在对方尚在读书,不合适请求人家和自己步入婚姻殿堂,但是在宋书灵心里,要是能再早一点该有多好。比宋家所有人,都要先认识他。

不,或者认识高中时的阮榛,也很好,他会带着对方一起去打球,然后去学校后门的小街买炸串吃,这家伙爱甜口的,西红柿炒鸡蛋都要放糖,所以要再买点冰淇淋,和刚出炉的烤面要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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