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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病休后,路遥第一次写小说

大约八万字,一个中篇。

故事背景发生在关中地区,在小说中方明华运用了大量的关中方言,增加小说生活气息。

作为西京人,这个他也熟悉。

初稿完成,第一个读者当然是自己的媳妇宋棠棠。

晚上夫妻先是回到父母那里,吃饭看望孩子,快九点才回到幸福小区这边。

“棠棠,帮我看看。”

“好的。”

该片好像还获得了奥斯卡奖。

随后的几天里,方明华将小说认真修改了两遍,直到自己满意这才打印出来准备交给白苗。

年初,中国作协代表团应邀到意大利访问,给了秦省作协一个名额,作协几个领导一商议,干脆给陆遥好了。

他手里拿着一沓文稿,递给方明华:“方主编,这是陆遥新写的一个短篇小说,你看看。”

陆遥看过这部电影?

“这部小说没法和他原来写的那些小说相媲美,更没法和《人生》相比,我觉得是陆遥这次选择了他不太熟悉的法律题材,所以显得有些勉强。”

这时候,宋棠棠也看完,她转过头看着方明华。

没想到陆遥却说道:“不谈了,这篇小说我不想发表,我准备拿回去。”

第二天早上,宋棠棠开车去公司,方明华依旧骑着自己那辆二八永久大杠上班。

单位订阅了一大堆报纸,到最后都是卖给废品收购站,还不如拿回来练字。

这辆自行车还是方明华来到这个时代第一次领稿费买的,已经骑了八年,除了换过一次链条,别的地方都没坏过。

想的这么远?

“等发表以后再说吧。”方明华笑道。

陆遥写的?!

“行,你先坐下,自己倒茶啊。”

“前段时间?”

练了一个多小时,方明华感觉手腕有些酸困,这才合上字帖,看看报纸上的字迹,心里有些满意。

“可以这么说。”

方明华知道陆遥现在纠结这个问题,也没多说什么,就把小说底稿还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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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方明华坐在电脑边认真修改起来。

“行,小说里面有些遣词造句你再琢磨琢磨。”宋棠棠站起来,很优雅的伸了个懒腰。

不过并没实现,不久陆遥就病逝。

刚刚泡好一杯茶,就有人敲门进来,是白苗。

到了杂志社大院,方明华一边招呼上班的同事,一边将自行车停在车棚里,上了办公楼来到自己办公室,擦桌子、打水、泡茶,这是早上来必备三部曲。

质量确是杠杠的,现在也有感情了。

方明华说着,拿起文稿认真看起来。

“挺好,拍成电影效果更好。明华,那個叫张亿谋的导演,不是拍过你写的《一个都不能少》吗?我感觉他很擅长拍这种农村老百姓的故事,干脆让他拍成电影,一定很好看。”

这倒也是

方明华点点头。

“真是说说曹操,曹操到。”方明华笑道:

“为什么?我觉得写的可以,有些地方再修改修改就可以发表。”方明华说道。

“算了。”陆遥摇摇头:“这篇小说我已经修改了好几遍,也不知道该在哪么修改说实在我是看了一部美国电影叫《伸张正义》,获得灵感写的,现在看来我有点高估自己,我不太熟悉法官这种职业,有些太生硬,这样的小说还不如不发表为好,免得别人我陆遥大病一场,现在身体好了脑子却坏了。”

“以前喜欢写意识流等先锋小说,虽然好是好,但过于晦涩难懂,我觉得有些炫技。但这本非常文笔很朴实无华,有着现实主义情怀和文化批判意识这就是你说的新写实小说吧?”

帖子是真是假无从考究,没想到现在陆遥真的要写这个。

额的神,真的写这个?

方明华的确说过这个,这是他没有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在一个网上看到一个帖子里,说陆遥写完《平凡的世界》后,和一个朋友聊天谈下一个他要写作的题材。

陆遥接过底稿,又对明华说道。“明华,我还是觉得你前段时间说的那个创意不错。”

“明华,我觉得你写作风格变了。”

“如果是别的作家写的,还算精彩,但是是陆遥”白苗倒也没掩饰自己的想法:

说完宋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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