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铺子。
巷子里,哪里还有乞儿们的踪影。
那几个乞儿可比兔子都还要警觉,余光瞥见人影,便一溜烟跑得没边儿了。
“少东家,您,您没事吧?他们除了抢去您荷包,可有伤着您?”
伙计朝巷子跑过来,刚好撞见乞儿们夺了阿笙的荷包。因跑得急,气息有点喘,说话也便有些断断续续。
阿笙家里开的长庆楼的猪肉大部分是由郑家食铺供应的,阿笙认得郑家食铺的伙计。
他摇了摇头,脸上仍然绽着笑,露着一双酒窝,就模样而言,实在是个讨喜的。
伙计暗自替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可惜。
阿笙少爷要模样有模样,只可惜,是个哑巴。而且……长庆楼的这位哑巴少东家还有点傻。
哪有人被抢了荷包,还能笑得这么傻气的。
是个哑巴,人还傻,得亏的是长庆楼的少东家……
要不然,在这动荡的年月,指不定日子过得多凄惨。
…
阿笙正好要到郑家食铺去。
伙计稍微能看懂一点阿笙比划的手势,猜出阿笙是要随他一通到食铺去,便问他猜得可对。
阿笙笑着点点头,伙计便知道自己猜对了,领着他一同回去。
郑家食铺朝西,这个时候,正是太阳晒进屋子的时候,楼下铺子较热。
这种食铺店,生意就属清晨,天都还没亮以及跟傍晚那会儿生意最好。
清晨是酒楼、饭馆、普通百姓什么的来买吃食,傍晚也有人上食铺买些生肉啊、熟食啊之类的带回去。唯有晌午过后到黄昏来之前,没什么生意,也没什么顾客上门。
掌柜的从后院出来,领了阿笙穿过天井,上二楼的账房,留伙计在楼下铺子看店。
招呼妻子给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看茶。
郑大娘跟阿笙打过招呼,到楼下厨房去了。
孙掌柜刚才在二楼,瞧见了个大概。上了楼,他将阿笙引到会客厅坐下,好心提醒道:“阿笙啊,你太惯着这几个小乞儿了。你看呐,这人心,总是不足。你给了他们肉脯,他们还围着你,抢你荷包。
从一开始,你就不该给。就那么僵持着,无非就是耗费点时间。他们又不能真的上手去抢,将你打伤。你给了他们一回,他们日后可就缠上你了。”
行乞跟抢劫,可是两回事。
前者合法,后者可是要吃官司的。
至于那个荷包,因着他们也没对阿笙动手,乞儿们大可抵赖说是阿笙赏他们的。当然也可以报官,只是长庆楼打开门做生意,得罪了这帮乞儿,事情也不好办。
最好的法子,还是孙掌柜提议的那样,不要理会,让那帮乞儿自讨个没趣,下回再碰见,可能才不会被缠上。
阿笙笑了笑,露出一对儿梨涡,手朝外头的太阳指了指,双手比划了几下。意思是,给乞儿的肉脯本来就是店里卖剩了的。
因着天气越来越热,存不了几日,他爹也就赏给他跟店里的几个伙计拿着吃。
就算是没给那些乞儿,他本来就是打算自己当零嘴给吃了的,也算不得什么损失。
孙掌柜的算是看着阿笙长大的,阿笙打的手势他自是都瞧明白了。
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心眼太实。对了,你今日上我这儿来,可是来结账的?”
阿笙眨巴眨巴眼,点了点头。
长庆楼跟郑家店铺合作多年,寻常是三个月结一次账,若是逢上端午、中秋,不一定结账,到年底再一次性清账。
今日便是结账的日子。
掌柜的取来账本,阿笙也带了票据。
郑大娘端了热茶上来,太烫,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喝,掌柜的便让夫人先去休息。
他跟阿笙两人留在房间里,一项项地对。
都合得上。
阿笙便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灰扑扑的破布包,从里头取了银元,一次性结清了三个月的款项。
掌柜的直愣愣地瞧着阿笙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破布包,又瞧着他变戏法似地掏出银元,恍过劲来了,大笑道:“好小子,我当你心是真的实。敢情,你小子有自己的小九九呐!”
可不么。
绣着精致刺绣的荷包露在外头,只是里头不装铜钱更不装银元,只装些吃的。
乞儿既是讨到吃的了,又抢了荷包,便以为这位长庆楼的好东家真的傻,即便是他没喊伙计出去,阿笙都能全身而退。
阿笙咧嘴笑。
原来,阿笙早就听来酒楼里的吃酒的客人抱怨过,天水后街这帮小乞儿无法无天,见了人一拥而上就要讨钱。
要是遇上铁公鸡,不拔一毛的,就要被揪帽子,扯辫子、脱鞋子。
这人活一张皮,赏几个铜板不要紧,被人掀去帽子,脱去鞋子,再经那帮乞儿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