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从末世堡垒出来,下了山就将车收进空间。
不是开车赶路不香,而是马路上到处都是横七竖八汽车和满地惨不忍睹的尸体,就像全世界都是大型车祸现场。
开不动,根本开不动。
就在不远处的学校旁边,有一条高速公路。
林风现在只希望高速上的人比较少。
否则,他何时能到临城杀苏明报仇呢?
他的唐刀已经饥渴难耐。
他一路上杀了上百只丧尸,也只获得了七颗晶核。
晶核的爆率真是喜人啊!
林风来到一处老破小。
刚刚在远处,他就观察到这栋楼上有一个转盘。
刚刚走上二楼的楼梯,就听到一声求救声。
“啊!救命啊,救命啊!”
林风走到三楼拐角处,就看到一只丧尸扑倒了一个胖妇人。
漆黑的牙齿狠狠地咬住了胖妇人的脖子。
胖妇人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的。
至少看过丧尸电影。
他全身上下都用废旧纸壳严严实实地包裹着。
再加上本来就臃肿的身材,她变得更加圆润。
不用想都知道,饿得不行,铤而走险出来找食物。
结果她因为太胖,脖子太短,竟然没有做好防护。
自己变成了食物。
胖妇人的鲜血喷涌而出。
就像世间最美丽的颜色。
林风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丧尸身边。
一刀砍死丧尸。
胖妇人也终于从丧尸口中挣脱出来。
她一手扶墙,一手按压脖子。
想通过按压阻止血液再次流出。
但是根本没有用。
鲜血从指缝间流出来,转眼间地上就多了一摊血迹。
胖妇人看向林风,眼中充满了哀戚。
“救,救救我……”
林风没有说话,挥刀砍向了胖妇人。
在唐刀逼近胖妇人的瞬间,她仿佛解脱了。
脸上露出了释然。
的确,对于普通人来说。
末世对他们真的就是一场灾难。
人们在和平年代生活生活太久了。
久到基因里已经把自己当做上天的宠儿。
世界的主宰。
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中,纵情欢乐,大吃大喝。
可意志不坚定的人怎么能在末世生存?
林风本可以等她变成丧尸后再杀死她,取得晶核。
但是林风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给了胖妇人最后的尊严。
噗嗤!
劈开刚刚杀死丧尸的头颅,可惜这货是穷逼一个,脑子里没货。
林风并不气馁,拾级而上朝着楼顶走去。
天台的门是从外面反锁。
林风用力推了推,没推动。
唰!
“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一刀斩不断的,如果有,我的建议是逃跑。”
林风忽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极品开车小说。
在这个荒诞的末世中,苦中作乐。
推门而出,天台很安静,没有丧尸的踪迹。
林风把唐刀收入空间,走向轮盘。
只见三个男人拿着武器站在轮盘左边。
是他!
林风看到三个人,嘴角微微上扬,仿佛想起了什么。
这三个男人中有一个是林风认识的。
他叫鬼哥,末世前是个收保护费的。
鬼哥站在最中间,拿着一把西瓜刀,整个人瘦瘦的,配上披肩头发,穿着一身黑衣,痞气十足。
俨然一副这条街是我陈近南地盘的模样。
前世,林风就在他手上花费30颗晶核买到了0阶武器,一把手斧。
当时交易完毕后,鬼哥还想黑吃黑。
幸亏林风机智,利用声音吸引丧尸把鬼哥吓跑。
否则,林风早就死了。
后来听说鬼哥靠着对这一带地形的熟悉,控制了几个转盘,建立了一个不小的势力。
可惜他专门干黑吃黑的勾当,肯定没有好下场。
果然,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他碰到了一个硬茬,而且还是个女的。
他不但抢了几个学生物资,还侵犯了那几个女大学生。
结果被一群大学生给灭了。
林风为啥知道的这么清楚?
因为灭鬼哥的,就是曾经的学生会主席,以学院为根基,建立自己势力的方雨晴。
而现在,方雨晴是林风的……
林风瞥了一眼鬼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