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栀璃鸢年>女生耽美>青天演义> 第十五回:王古逢繶收弟子,包拯破伞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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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回:王古逢繶收弟子,包拯破伞断纠纷(2 / 3)

望县爷命人前往处理。

包拯听闻,赶忙携外郎任温,门子俞基诸人随船夫二人领路前去。一行人赶至命案现场时,但见尸身已由几个乡民代劳打捞上岸,而由附近村寨前来的围观者也不少。待仵作草草验过,见尸身已经河水浸泡发白,预计溺死于二三日前,经检查头部应是生前有被人敲击迹象。包拯又问过围观的乡民,可有认识逝者否?然众人皆言未曾见过逝者,亦不识其来历,推测着应是异乡路过此境客人。

视此,包拯遂命将尸身运回县衙,再做仔细勘验,力求查明死亡真相。事后,虽得出因被人用竹篙袭击其头部,导致其溺水而死之定论,然县衙广贴告示,并悬赏破案,一晃已是两月余过去,既无苦主诉状认取尸身,又不见别处有失踪人员以及他人首告领赏。而派人暗中探查船夫有无作案嫌疑事,抑始终毫无结果。

转眼已是新年二月中,此期间艾虎已携妻子欧阳春返回。一日,户外下着冷雨,闲来无事,包拯与少侠艾虎,外郎任温就坐后堂,复又就接迹渡命案做些探讨研究。不多时,却闻言有二人扭打至公堂上来,包拯遂唤人升堂过问缘故。

但见一人是年过三旬,生得凤眼蚕眉,唇方口正,髭须地阁轻盈,额阔顶平,身躯六尺,一身秀士打扮者道:“晚生姓罗名进贤,今日因天下大雨,晚生擎一伞出门探友,行至后巷亭,遇彼求帮伞。晚生原本不愿,因彼用言语相激,晚生无奈,遂与之帮伞,不想行到南街尾分路,彼竟将伞夺去,晚生一时气愤不过,故将彼扭至公堂,望大人作主。”

包拯听后,便问另一人道:“孺子何人?怎敢强夺他人伞具?”

此一人年龄二十余岁,生得五短身材,一双光眼,穿着一件天青衲袄,形貌有些简陋者反驳道:“禀告老爷,小的姓名邱一所。——今日分明是他于后巷亭找小的帮伞一程,如今反倒讹小的强夺他伞,是何道理?”

包拯见二人互相争执,寻思着如此下去,几时才见结果,是以问道:“汝二人伞有记号否?”

二人见问,皆道:“伞乃小物,哪有记号。”

包拯又问道:“可有干证否?”

罗进贤道:“因今日天冷,尚且又下大雨,后巷亭难有行人,未见干证。”

邱一所道:“他帮小的伞时有二人见,只不晓得姓名。”

包拯再问道:“伞价几何?”

罗进贤道:“新伞乃值五分。”

包拯借故怒道:“岂有此理,五分银物也来搅扰衙门。”说罢,令左右将伞扯破,每人分一半去,将二人赶出去。随即,却密嘱门子俞基道:“汝去看二人有何说话,依实来报。”

俞基领命而去,不久复回道:“一人骂老爷糊涂不明;一人却说:‘仅此破伞,汝非得与我相争,如今岂不自讨没趣!’使得另一人更为着恼,又与之外头扭打。”

包拯听后,辄命皂隶拿将二人回来,又向俞基问道:“骂本县者谁?”

俞基指罗进贤道:“乃是此人。”

包拯道:“骂本管地方官长,该当何罪?——今发打二十,汝可心服?”

罗进贤怨声道:“晚生并不曾骂,真是冤枉。”

邱一所执道:“明是他骂,到此就赖着。——之前,还白占小的伞来着。”

包拯却转而道:“不说起争伞,几乎误打此人,分明是汝邱一所白占他伞,本县判不明,伞又扯破,故扯彼不忿,怒骂本县。”

邱一所分辩道:“他贪心无厌,见伞未判与他,故轻易骂官。哪里伞是他物?”

包拯喝斥道:“本县面前,汝何故敢欺心?今尚且执他骂官,陷人于罪。是以本县故扯破伞试汝二人之真伪,不然,哪有工夫去拘干证审此小事。”

随后,即命将邱一所罚打十板,仍追银一钱赔偿罗进贤去。包拯断理完毕,不觉听得县衙门前得一人抚掌道:“大人可真英明也,不须干证,既能断得明白。”

包拯听言,遂传此人进堂问话。来人乃一中年男子,生得仪表不俗,更见他举止有些闲人雅士风范。此人步进堂来,便言道:

“在下孙符,字长信,正是邱一所言及所见二人之一。因方才听大人断得明白,故在下不觉叹服。”

包拯进而又问及事情起因,孙符于是将事情原委讲述道:“在下行至后巷亭时,见前面有一后生求人帮伞。然罗进贤不肯道:‘如此大雨,彼不自备伞具,吾一伞焉能遮得二人!’

“此后生正是城内光棍邱一所,花言巧计,最会骗人。乃诡词道:‘我亦有伞,适间友人借去,令我在此少待,我今欲归甚急,故求相庇,兄何少容人之量。’

“罗进贤见说,遂与他帮伞。在下亦尾随二人行至南街尾,见二人分路时,邱一所却夺伞在手道:‘汝可从那里去!’

“罗进贤道:‘请还吾伞!’

“邱一所笑道:“明日可还,今日请汝且去。”

“罗进贤赶上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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