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论生活习惯,林义龙和林义龙表弟的生活思维相比,林义龙反倒更贴近西方——毕竟怎么说,英国也并不算“民族大熔炉”:每个乔居在这里的人,要么和当地人的生活风格接轨,要么保持自己的生活风格,而反倒是缺少像池塘那边的折衷。 这种区别就在于,拿纳迪亚和艾米举例,两个人在“池塘这边”因为平时接触的也都是当地人,所以至少我们彼此相互不适应的时候,会选择相对适应的‘伦敦’式生活风格不让对方不自在;池塘那边却缺少一个代替这种风格单一的生活状态:大家都是移民,你做你的我做我的,缺少一个固定式的替代对象,两人之前的文化痕迹反而更容易保留下来。 反射到林义龙和文杰叔大儿子的身上,就变成了:林义龙如果在英国,就是留学后的;如果在国内,则变回了出国之前的样子;至于表弟,在家乡在阿尔伯塔是一个样的,显现出的是融合之后的文化品类。 各有各的好处,反正林义龙或者因为适应,或者因为掩饰时间长变的自然,不会有“这就是眼中的xx”的偏见,只会人前做一套人后做一套:与耶昂姐妹一起,林义龙的观念是俄式习惯;和凯蒂一起,是英式习惯;和艾米一起,是韩式的习惯——转变起来完全没有困难,可一旦比如薇拉和艾米见面,或者纳迪亚和凯蒂见面,在外面都可以遵循“英式”的习惯来,可如果在家里出现跨文化情形,林义龙就因为没法锚定固有习惯风格而显得非常不自在。 大表弟和他的朋友们就以“宗主国”生活的题目聊了起来,主要围绕的议题还是关于“大城市生活”——可埃德蒙顿这个城市也不算小,各种作息大同小异。 即使总被调侃为腐国,但不列颠的社会氛围远不如池塘那边自由,但正因为文化的差异性,导致了其实挺有意思的一个反差【注:数据取自于大英人口普查】:宣扬奔放的池塘那边少数族裔的文化教育和其他生活相比于欧裔差距很大,但在不列颠却没有;同样相对恪守保守传统的乡下社会氛围,不列颠却远比池塘那边开放。 聊到将近晚上九点半,一帮人决定去市中心附近的“炼金术士”夜店去跳舞蹦迪,林义龙既不喝酒也不跳舞,就和他们分道扬镳了——只剩下不敢怠慢林义龙的约翰与他到市中心的24小时营业餐馆里十分拘谨地聊着天。 “你以后打算在这儿定居了是吗?”林义龙问道。 “我是有这个打算。”约翰答道,他现在一个月能收入8200加元,比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在勘探船上呆着好多了,“然后没准就在这里成家,找个不错的老婆过下去。” “要是有假期的话,回家看看你父母吧。”林义龙劝道,“今年秋天,我感觉你走了之后,他们有些寂寞。” “总会有这么一天的。”约翰自然而然地答道,“但在英伦三岛,有姐姐和外甥女们就够了。就我个人而言,就算我和父母冰释前嫌,可最终还是埋下了刺。我实在没办法弥补之前犯下的过错,最好就这么慢慢地离开,现在和姐姐单线联系就好。” 林义龙见约翰心意已决,就不在多说什么了。 “你有什么东西需要我带给他们的吗?”林义龙问道,“我这就回去了。” “不用,如果我需要寄什么东西,会直接发走的。”约翰发觉这是林义龙的逐客令,就自觉地离去了。 对这个“准内弟”,林义龙说不上什么特别的厌恶或者其他什么的,他曾经非常详细地调查过凯蒂青梅竹马汤姆的社会关系,就算不以约翰作为着手点,还会有第二个甚至第三个凯蒂难以控制的纰漏在等着她——所以他就不认为约翰需要为此真切地被家里人怨恨。可话又说回来,约翰的负罪感却能让凯蒂的腰杆能挺得直一些,对林义龙个人来说,总体是有益的。 林义龙一直在餐馆续杯咖啡等到了一点,大表弟知道他会在这里等车去机场,“大炼金术士”迪厅和餐厅很近,于是夜场散场后和林义龙告别。 “表哥,你在英国成家了?”表弟吃着林义龙买给他的汉堡和薯条,问道,“刚才,我和约翰聊了聊你们的事儿。” “我有女儿们了,但成家则未必。”林义龙答道,“我有我的家,凯蒂有凯蒂的家,因为各种原因,凯蒂不愿意回家当主妇,但如果我们想继续合伙的话,为了事业考虑,我们俩就不能结婚。” “真遗憾。”表弟说道。 “没什么遗憾的,倒是你,感情生活如何?”林义龙不能光自己的经历被表弟知道,他也想知道表弟的。 “交过两个女友,但不自由。”表弟答道,“房租、(水电气网的)账单和食品开销都要我付,我认了,但是其他的我实在是承受不起,我是找伴侣的,不是来找赡养人的。” “文杰叔不是说” “现在,我和我弟弟都在用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