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的家乡在东北,兴安岭下,松花江畔。
那里还没有大豆高粱,只有大江大河和一眼望不到边的山林沼泽。
山里有熊和虎,林中有豺与狼,沼泽水草,蚊虻成阵。
那里春季荆柴封路,夏季毒虫结阵,秋季猛兽成群,当然还有暴虐的冷风呼啸,干燥漫长、冰雪断道的冬季。
在那里,他们的国家叫黑真国,前身在隋唐时叫黑水部、辽金时代叫五国部、明代叫使犬部或干脆把他们认为是野人女真。
不过实际上,黑真诸部,早就形成极强的部族认同,只不过就和他们的邻居使鹿部也就是索伦诸部一样,恶劣的生存环境,导致他们不能形成完善的等级制度,没能形成政权,也无法建立国家。
他们广泛地分布于黑龙、松花、乌苏里三江两岸,广袤的土地上,只有不到十万人,人口密度甚至比元帅府还小得多。
因为定居河畔,部族有精湛的鞣制鱼皮技术,所以人们经常穿鱼皮制作的衣裳,也因此也被建州人称作鱼皮鞑子。
老虎的名字源于他出生那天,阿玛在山中狩猎遭遇猛虎,凭一杆木矛和五条好猎犬,打了个平手。
那头老虎的前腿被长矛戳穿,也一巴掌拍断了他阿玛的腿。
其实他阿玛是很猛的猎人,脾气刚烈、技术老练、身手矫健,只是生他的时候已经年纪大了。
像他们这种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渔猎人家,生活里吃了太多太大的苦头,老得快,人过四旬,腿脚胳膊就都不行了。
要是年轻时带着猎犬遇上老虎,不说单人把山君搏死,至少能全身而退。
当然,这只是老虎长大以后,以自身力气的猜测。
他阿玛给他讲这故事的时候可不服老,拍着跛子腿吹牛,指着墙上挂的锻钢虎枪说:“当年要是有这个,就不会被老虎近身,可惜只有鹿角做的木枪,这才枪杆折断,让老虎近身废了腿。”
这玩意是纯吹牛,因为那锻钢虎枪是五国城的铁匠打的,枪头带拒止作用的铁鹿角,枪杆还缠了一尺长的钢丝,确实不会被老虎拍断近身。
可当年,他们整个村庄都没有一杆铁枪。
一年五个月冬天的鬼地方,还有四个月雪化了满地泥地,到处冻土,上哪儿弄钢铁兵器?
就他们家墙上后来挂着的那杆锻钢虎枪。
那是老虎出生的第二年,他阿玛撇着条跛子腿,带了五条狗再次进山,找了整整俩个月,下了满地套子,找那头猛虎报了仇。
虎皮、虎骨、虎鞭,统统让他大哥拉到三百里外的五国城卖了,这才换了条锻钢虎枪回来。
但实际上那是他阿玛最后一次进山狩猎,他本来是想找那猛虎报仇,但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从山里出来。
否则应该带上兄弟子侄,组成一支狩猎队进山,十拿九稳。
他阿玛只是觉得快到冬天了,自己腿瘸了不能打猎,会成为家庭乃至部族的累赘,浪费有限的粮食,不如进山找老仇人拼一把,不论成败都是英雄好汉。
哪怕以身饲虎,没跌份儿,心里头痛快。
万万没想到。
他阿玛腿断了不好过,在家庭的帮助下长好了,只是有点跛,吃不住劲儿,跑得慢。
那畜生腿也断了,可没人给它接骨,搁林子里撵个狍子都费劲,饿得皮包骨头,拴狍子的套子都挣不脱了!
再去晚点,都不用打,那畜生就自己饿死了。
其实后来的生活,也并没有他阿玛想象中那么绝望,虽然腿瘸了打猎不方便,但黑真诸部的生活方式并非只有打猎。
他们还能捕鱼,当然这个难度系数也不小。
隆冬,大江上的冰窟窿,人在野外一坐就是一俩时辰,大马哈、鲤鱼,还有十斤重的哲罗鱼,那玩意的鱼皮是做衣裳最好的材料。
不论如何,那次狩猎让他阿玛心有余悸,给他起名为老虎,便希望他像猛虎一样强壮、有力。
后来他大哥用那杆虎枪,带着二哥又猎杀过一头老虎,使他们家成为松花江上远近闻名的猎人,就算在三百里外的五国城,一打听都有响当当的名气。
五国城,在后来的哈尔滨依兰县,靠近佳木斯。
从沈阳往东北走,还要走两千里地。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生产习惯和谋生技艺,老虎也本该是林海雪原的万兽之王。
直到建州人发现,野人女真是极好的兵源。
他们当然是最好的兵源!
沈阳刚入秋,五国城就已经入冬了。
五国城跟沈阳的温度差异,就和沈阳跟北京的温度差异一样大。
建州人生活的冰天雪地、耐寒善战,跟黑真人比起来,屁都不算。
生活在松花江畔、兴安岭下的部落民,身体、射术、求生能力以及运气,就是比生在中原甚至生在辽东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