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现在的读者,普遍接受不了三行以上的文字,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太过复杂了,会影响自己阅读。我的老天啊,这样的人,这样的理解能力,还配读我从前写过的那些十分厚重的作品吗? 好吧,事实既然如此,那我不妨乖乖地妥协吧。 有道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因为我不是俊杰,所以更想成为俊杰。 闲言少叙,废话不多说,下面进入正题。 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其享誉世界的长篇巨著《百年孤独》中非常潇洒地用三种鲜活的时态写下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可谓是空前绝后的开头,后来成了无数专业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广为赞叹和羡慕的传世经典。 此书一出,不仅在“作品的开头方面”几乎是无人可与之争锋的,而且据说后世有不少作家,甚至包括一部分较为知名作家都是在自己的某部作品中竭力模仿它那成熟分娩之后的超然样子,不过是其中有优有劣罢了。 又据说其中名头甚大的模仿得较为成功的《某某某》就是这类作品中的典范和佼佼者。有些事情,我不说,你也懂。 和大名鼎鼎的已然作古多年的在文学素养和造诣方面一般人绝对难以望其项背的老先生马尔克斯相比,我样样比他好,处处比他强,内心深处也同样充满了美国加州出产的瑰丽阳光和我国湘西地区盛产的谜一般的自信,但是我身上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阻碍了我的进步,那就是我确实不是他,我既没有他那样的独特经历,更缺乏他那样的傲世才华,因而我也写不出那么精彩而绝妙的开头。 有道是学他者生,类他者死,于是乎在反反复复地思来想去之后,我决定不再受这个死螃蟹一样的弱智问题的严重困扰了,接下来我要随心所欲地在对常用汉字进行变幻莫测的排列组合这个工作上搞一搞自由发挥了。 正所谓思路一变,天阔地宽,这于我而言确实是一件天大的幸事,并且立刻就给我到心理带来了莫大的欣慰和鼓舞。 好吧,我必须得勇敢地承认,我就是我,千秋万代,四海列国,天下只有一个这样的我,还是妈妈心中永远的红心火龙果,尽管我平时不太喜欢吃这种比较高档的水果。 说到水果这一类的几乎是人见人爱的东西,其实在各种各样的水果当中我最喜欢吃的还是香蕉,因为香蕉只要剥皮之后就能大快朵颐了,而且它的皮也很好剥,一撕即开,一扯就掉,根本不用像剥核桃皮那样大费周章,又费脑子又累手,而且香蕉的口味也很好,吃起来甜甜软软的,给人的感觉可谓是又香又细,而且它的果肉还非常有利于帮助消化,据说能有效治疗便秘,而且还能让人的心情变得愉悦和轻松,是抵抗轻度郁闷的有力武器。 不过说起来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差不多可以归为带有淡淡橙色和灰色意味的童年旧事了,即随风而逝的桩桩旧事,似乎我一旦心血来潮努力回忆起它来,它就会在一瞬间变得一碰就碎了,并且一旦碎了之后很快就会变成纯白色的粉末,任凭我有通天的本事也复原不了它了。 我不是所谓的社会名人,更不是什么达官显贵,所以还不能将我从前所经历过的某些旧事称之为“轶事”,所以只能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玩意称为带有某种理想色彩的“破事”。 这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破事”之一就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过年,因为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我才能在给人家拜年的时候偶尔得到一根半青半黄的或大或小的香蕉,尽管这根香蕉摸起来通常都是冰凉冰凉的,并不会因为它是从大人手里被亲切地传递过来的就变得温热和柔软一些。 然后,我就会把凉得像冰棍一样的香蕉牢牢地藏在口袋里,等拜完年回到家之后再找个恰当的机会偷偷地吃掉它。 后来在色香味俱全的和煦春风的尽情吹拂之下,和身边的大多数人一样我的物质生活条件逐步地变好了,其茂盛情状简直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般叫人不禁拍手称快,我在能够肆无忌惮地对其大快朵颐好多年好多年之后,终于对我从前总是深深地以为其始终都会散发着某种致命的诱人香味的香蕉,这种在外貌方面一直都显得较为弯曲和粗犷的棍状物感到几分实实在在的腻歪了,不再像从前那样非常热切地希望尽快吃到它了,与此同时我对它也有相当的免疫力了。 我的心情终于可以释然了,在面对香蕉老兄的时候。 其实,香蕉还有一些实际效果很好的其他用途,我就不说得那么直白和清楚了,对有些比较另类和有趣的情节你完全可以自行脑补一番。要是确实脑补不出来的话,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纵然是法力无边的我恐怕也是无能为力和爱莫能助的。 哦,目前,我喜欢吃的水果是紫黑色的李子。 至于我为什么喜欢吃这个看起来可能显得比较圆润诱人,但是实际吃起来绝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