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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1 / 3)

如若不曾遇见,便不会别离。

——沈青山

高一快结束的时候,开始填报文理科志愿。那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张纸,却迎来了青春里最重要的选择之一,也是最灿烂的年华里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第一次最残酷的别离。

当时,有很多情侣为了对方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跟着对方选择了文科或者理科,也为彼此最后分手埋下了一道最致命的导火索。

我和沈青山并没有因为对方的梦想而选择让步,只是稍做商议之后,根据喜好和各科成绩,很客观地做了选择。我选择了理科,他选择了文科。

志愿表交上去的那天是星期五下午,接下来的星期六可以休息,所以大家都在操场放开了的撒欢。

那天傍晚,我们班的男生组织了一场足球赛,沈青山是守门员。之前很多场球赛,他被称为最不合格的守门员。因为他素来丢二浪荡,从来都没有守住过一个球。但是,他那天将所有的球都挡了回去。我们班赢了比赛,那天成了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我本以为,他不会注意到人海中的我,可是他好听的声音穿过人群,飘入了我的耳中:“沐青,明天有空吗?”

那个时候,足球队的男生很受全校女生喜欢。他突然当着那么多人约我,可以说是在给我树敌。虽然那个时候,我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学习好,长得又漂亮,还狂拽。但保不齐会有那么几个善妒的女生,会来挑战我的权威。

为了保命,我笑着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怎么?要请兄弟我喝酒?”

他笑了,抬臂挥开我垫脚才搭到他肩头的手臂,抬手压着我的头顶,挑眉,皮笑肉不笑道:“我敢请,你敢喝吗?一杯倒。”

“看不起谁呢?”我拨开他的胳膊,对于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给我面子有点生气。

“子谦,你这妹妹嘴上逞能的功夫跟你有得一拼。”他朝着他的敌方球员,我的发小顾子谦挑眉说。

子谦虽然输了比赛,但依旧洒脱,只是挑眉笑了笑。

沈青山也挑眉笑,两人“眉来眼去”,也不知道在打什么哑谜。

“明天去车站取东西去吗?”子谦最终都没有用言语回应他,而是将目光转向了我。

那时候每周周末,家里人会通过班车司机给我们带东西。

“明天你将东西背回来就行了,我请咱兄弟喝酒去。”沈青山说着搂着我的肩膀将我掳向教室,都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

“那就拜托你照顾我家沐青。”子谦的声音远远地飘来,沈青山头都没回,只是抬手摇了摇,算是回应。

我抬眸瞪一眼一脸得逞地笑着的沈青山,心里默默将顾子谦他祖宗照顾了一通。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居然成了兄弟。

周六一早,我便将取东西的活全部丢给了子谦,应邀去“喝酒”。

沈青山并没有真带我去喝酒,而是请我吃了当时县城最好吃的披萨。

那天我们路过了很多家酒馆,他最后选择了麦当劳,买了一个8寸的披萨,有点小,他没有吃,只是看着我吃。

当时,我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自己不饿,就喜欢看我吃东西的样子。

我从来不知道看别人吃东西还能成为一种享受。直到后来,我工作之后专门去吃披萨的时候才知道,那是他当时大半周的生活费,是他对我表达的最深沉的情感。

那家麦当劳的环境很好,音响溢出的轻音乐很轻缓,给人莫名的轻松。但我因为紧张手心出了汗,经过前一天的事情,任凭我再木讷,也明白了沈青山的心思。

我边吃边想,沈青山可能会跟我表白。如果真表白了,我该怎么回应?

如果不答应,他大概会失望,会难过,会一蹶不振;如果答应,算不算欺骗?算不算对我们彼此的不负责任?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想明白他于我而言到底是怎样一种存在。

只是觉得我跟他在一起很舒服,那种感觉很像我跟子谦的相处模式,所以,我自私地觉得他在我心里大概算最要好的兄弟。

那天我俩在麦当劳坐了三个多小时,到最后他都没有说出他偷偷写在日记里的那些洋洋洒洒地话中的任何一句。

从麦当劳出来的时候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如释重负,而是心里仿佛落上了千斤巨石。

那年闫冰冰也选择了文科,临走的时候连道别都没有。

我知道她学文科的主要原因——她在我们班过得并不开心。追根究底还要从我的另一个舍友周亭说起,她是豆豆的好闺蜜,也是一个我不怎么喜欢的人。

人以类聚,周亭也是那种特别喜欢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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